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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通报33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2016年10月31日10:30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省纪委通报33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10月30日,省纪委通报33起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各3起,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各2起。

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做深做细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继续深入排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广大群众从反腐败中增强“获得感”。

这33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分别是:

1.沈阳市辽中区朱家房镇深井子村八组原组长李绍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李绍义私自截留村里分配给五保户吴某某的0.15公顷土地,由自己及他人耕种。李绍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沈阳市于洪区平罗街道新安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王天红工作失职问题。王天红未按规定将27位村民缴纳的医疗保险共计1.4万余元按时上交,致使村民未能及时参保,就医费用无法报销。王天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新城堡四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付振龙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付振龙为庆祝其买楼乔迁,分两次操办酒席共20桌,宴请亲属、朋友及村民,并违规收受礼金7800元。付振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连庄河市长岭镇广大村党支部原书记许发章套取国家补贴问题。许发章将村集体土地以村干部名义上报退耕还林,套取国家补贴7万余元,用于该村费用列支。许发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连市金普新区华家街道于家村党总支书记孙振全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孙振全套取集体资金累计13万余元,用于结算集体饭费等。孙振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连市金州区杏树屯街道台子村党支部原书记许日廷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问题。许日廷将土地承包金80万元用于支付村干部工资、村内建设等;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将河道治理改造工程交由他人承包施工并支付工程款50万元。许日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街道东红楼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姜英贤操办婚宴问题。姜英贤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取社区享受低保人员17人礼金。姜英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市场科原科长杨国华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杨国华将4.4万余元市场管理费私自保存并用做日常经费;私自使用公款3万元为孙子满月置办酒席。杨国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矿小学校长姜瑞莲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姜瑞莲指使下属采取虚列支出、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现金,形成账外资金3万余元,用于该校费用列支,并销毁相关会计资料。姜瑞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镇上夹河村村干部套取保险理赔金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魏凤波、村委会主任翟长军、村委会委员张凌霄虚报受灾面积18.13公顷,将保险理赔金6.8万余元存于账外,用于偿还该村垫付的种植业保险本金,支付活动纪念品、贫困户补助以及村干部个人支出等。魏凤波、翟长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凌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那家村党支部书记杨德友、村委会主任于洪亮违反议事规则问题。杨德友、于洪亮在未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私人高息借款50万元,用于村日常支出、支付村干部工资、偿还借款及利息等。杨德友、于洪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达子营村党支部书记于忠富、村委会主任隋立军违规使用资金问题。于忠富、隋立军采用虚列人工等方式,套取资金2.9万余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等。于忠富、隋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宏利达家电商城经理颜世和骗取补贴问题。颜世和多次冒用符合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多个农村居民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骗取家电下乡补贴款5万余元。颜世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望城村村委会主任左丽侵占集体资产问题。左丽默许其丈夫私占村集体林地16.46公顷,且未向村集体缴纳任何承包费。左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本溪市溪湖区实验小学原校长郭丽艳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郭丽艳将学校收取的食堂伙食费5.8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及学校无法报销的支出。郭丽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丹东凤城市四门子镇扈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教传好违规借债问题。教传好以村委会名义从企业违规借债220余万元未入账,分别用于偿还村级债务以及支付该村修桥、建路等。教传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丹东凤城市赛马镇北岔路村村委会委员姜军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等问题。姜军用集体资金支付招待费6500多元、租车费5800多元;未经民主议定,聘用临时工从事村务工作,每年支付其工资5000元。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锦州北镇市正安镇四方台村妇代会主任兼报账员何英工作失职问题。何英未认真履职,漏报村民合作医疗交款信息,导致村民陈某某、赵某某医药费用不能报销。何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锦州市义县头道河镇李西沟村党支部原书记付吉章违反廉洁自律等问题。付吉章分期为其妻子办寿宴,收受村民礼金共计1300元;收取荒山承包费等1.9万元未入账,用于支付饭费、工资等。付吉章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20.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东台村党支部原委员刘金智违反廉洁自律等问题。刘金智虚报土地17.21公顷,领取粮食直补资金和良种补贴资金9000多元,用于支付该村招待等费用;将分给村民涂某某的0.15公顷土地由其个人耕种,并领取粮食直补资金1200多元。刘金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营口盖州市青石岭镇蚂虹咀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卫锋违规使用国家补贴资金等问题。该村将国家粮食综合补贴12.3万余元、良种补贴2.1万余元用于村公益事业,农业保险金1.3万余元、占地补偿款1.4万余元用于招待费。刘卫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阜新市新邱区中兴街道中盛社区主任王桂平违规收费问题。王桂平在低保核实工作中,私自决定向低保户收取档案袋等费用。王桂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3.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靠边屯村村干部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该村虚报冒领低保资金1.2万余元形成“小金库”,用于村扶贫及办公支出。村党支部书记牟秀纯、村委会主任张绪明、村党支部委员兼现金员李广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4.辽阳灯塔市铧子镇杨寨子村经管员徐恒久违规收费问题。徐恒久违规收取村低保户、五保户入新农合费用1.9万余元。徐恒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5.辽阳市辽阳县刘二堡镇西地村党支部书记刘永安、村委会原主任王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问题。刘永安、王宇借该村打井之机,利用原有三眼井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0万余元。王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6.铁岭市昌图县平安堡镇谢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晓滨、党支部委员兼文书魏兴文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杨晓滨、魏兴文将土地承包费1.5万元存于账外,并套取粮食直补款3.6万余元,用于支付招待费、车费等。杨晓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兴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7.铁岭市西丰县更刻镇万育村党支部原书记、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徐忠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徐忠利用职权,挪用本村扶贫互助资金3万元,借给本村村民用于营利活动。徐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认定其犯挪用公款罪,免于刑事处罚。

28.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卧虎沟乡下井村村委会主任梁君忠违反议事规则问题。梁君忠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研究,直接决定发包该村0.67公顷集体土地。梁君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9.朝阳市双塔区孙家湾镇曹家窝铺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子武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张子武在发放3.15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时,未按规定公示,并挪用500元作为村民死亡安葬费。张子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0.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郭树伟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郭树伟私自将单位试验田对外承包,所得承包费用9600元存于账外,用于核销单位费用。郭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1.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公共事业管理站副站长吴继春违规收费问题。吴继春私自对30户危房改造户收取工本费总计3000元,用于单位费用支出。吴继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葫芦岛兴城市东辛庄镇西关站村党支部书记邢铁林违反议事规则问题。邢铁林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情况下,为亲属办理低保。邢铁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3.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张胡岭村违规收费问题。张胡岭村经“两委”开会研究,对新建房户收取建房押金共计14.4万元,用于村内各项事务支出。村委会原主任陈长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王坤)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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