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08: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日前,成都市召开市委巡察机构干部任职宣布会,组建6个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机构第一批14名领导干部正式任职。
按照工作要求,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由8人组成。组长1名,副组长2名,其中1名专职副组长,另1名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选聘;工作人员5名,从相关部门中抽调。巡察组的职责主要是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巡察工作计划开展巡察工作;开展回访督查;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4年4月以来,成都充分借鉴巡视工作经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强化问题导向,创新制度机制,做实具体支撑,全面锻造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5轮巡察,覆盖24个市级单位和12个区(市)县,发现问题779个,移交上报重要问题线索194件,立案104件,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235人。
“新设市委巡察机构,标志着巡察工作的‘提档升级’。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办、组力量,抓紧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健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巡察机构内部规范和巡察工作运行规范,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巡察工作更加有力有序有效。”成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成都将结合前期巡察工作,对近期巡察工作作出系统计划和安排,把握监督重点,确定监督内容。同时,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任务,尽快启动新一轮巡察工作。(成都市纪委)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