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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江华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6年09月16日11:25    来源:新疆日报

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哈密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汪江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汪江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现金;严重违反群众纪律,违背群众意愿强迫他人购买房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批办行政许可事项;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涉嫌犯罪。

汪江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廉洁从政、遵纪守法,却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汪江华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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