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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杰热旦: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要论述体会

青海省委常委、 省纪委书记 多杰热旦

2016年09月09日10:1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以正风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了党心民心。今年初,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要讲话中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8月22日至24日,总书记在青海调研时强调,“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增强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意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管党治党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论述科学阐释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是管党治党的重要遵循。“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部门。“治”就是从各级党委到基层党支部,都要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分内之事,担起应负的政治责任。如果只盯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就不能称其为全面从严治党。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任其蔓延就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只有每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了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才能凝心聚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的具体执行者和推动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党的作风和形象的窗口。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地方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实。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扎根,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有利于凝聚党心民心,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磅礴力量。

  认清形势任务,进一步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有过多次深刻阐述,特别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他强调,“必须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近年来查处问题的情况看,基层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有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青海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正风肃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不断加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效果。3年多来,青海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32起,问责处理198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7人,基层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面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形势任务,特别是在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们必须把责任向基层压紧压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严抓细抓实,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主体责任压实延伸。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是我们党对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是各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青海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今年以来,青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和要求,召开全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传导。把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目标,纠正和严厉查处了一批在落实惠农政策、精准扶贫、民政救济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主责部门扎实履行职责。

  把执纪问责压实延伸。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用好责任追究这个管党治党“利器”。近年来,我们通过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一案双查”,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方式,收到了明显的警示震慑效果。今年上半年,省纪委分4批次对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公开曝光43人。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落实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扶贫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把正风反腐压实延伸。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也是正风肃纪的进一步延展和深化。各级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深化“三转”,手握戒尺,突出执纪审查职能,具体落实到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村、街道、基层站所和一线执法部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执法不公和“三资”管理、惠农政策、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工程项目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青海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件,其中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占19.4%;问责处理59人,其中扶贫领域问责处理占17%;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其中扶贫领域10人,占18%。

  把巡察监督压实延伸。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青海省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时召开全省市州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推动巡察监督向乡镇和村居延伸。各市州党委按照省委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在建立巡视巡察一体化机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各市州共成立巡察组25个,其中西宁、海东等7个市州已完成对5个县(工委)和26个市(州)直部门的巡察任务,发现各类问题223件。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和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着力发现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典型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不辜负党中央和全省各族人民的殷切期望。□

(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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