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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问责条例 不忘使命担当

2016年08月30日10:5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落实问责条例 不忘使命担当

  从严治党、敢于问责,彰显了我们党光明磊落的底气和坚不可摧的力量。《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又一重大创新,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突出政治责任、聚焦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将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集于一身,既问“有过”、又问“无为”,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在党的建设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问责旨在问权: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官”是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民服务的工具。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公权的本源,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沉甸甸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问责条例》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压实,剑指十分明确。对问责什么、谁来问责和怎样问责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其目的就是要狠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风气,击碎只想当官不想尽责的幻想,监督端饭碗却不干活的行为,破解只讲权力不讲责任的难题,推动严肃问责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公权公用。

  为此,长春市委制定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形成定责、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开展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接受市纪委委员质询和评议;全面开展廉政约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了对下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

  问责重在问职:担当负责,勤勉尽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干部就要有担当,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只有将问责贯穿到底,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动真碰硬才不会走样,压力传导才不会分散。要把对工作被动应付、消极处理、推诿扯皮,“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消极现象纳入问责体系,拓展“无为问责”的深度广度。

  严格问责的同时,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理直气壮地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鼓劲,真心实意地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实事求是地为被诬告错告的干部正名,让想干事的有保障、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置。长春市委制定了鼓励党员干部干事担当的实施办法,用支持的态度对待创新,用保护的态度对待担当。将担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把握“是明知故犯还是工作失误,是有规不依还是探索实践,是以权谋私还是担当负责”三个区别对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担当不作为的,一律问责。

  问责贵在问廉:有腐必反,监督必严。实践反复证明,有人监督,是个好事;没人监督,容易出事。《问责条例》既强化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要追究”的原则,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完善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问责不是纪检机关的“专责”,而是各级党委的共同责任。要坚定不移地强化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委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功能,强化主责意识,真正把问责落到实处。纪检机关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运用纪律审查这个最具威慑力的手段,将纪律审查与问责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各种不履行职责、违法履行职责和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注意发现线索,抓住典型,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

  今年以来,长春市进一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推进问责案件快查快结,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月报制度,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多种方式,把严格问责落到实处。上半年全市查处责任追究案件50件,给予党纪处分60人。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围绕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匡正换届风气和严肃换届纪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内容开展巡察工作。

  问责也在问效:明责尊责,守责护责。《问责条例》源于管党治党实践,又将实践成果创新性地通过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仅次于党章和准则的上位法规。《问责条例》的执行,需要在落实落细中完善配套措施,在抓紧抓严中扩大震慑效应,形成统一、刚性的系列制度支撑。为此,要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分解,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明确党政之间、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责任范围,建立责任追究信息反馈机制,形成完整清晰的倒查追究责任链条。长春市出台了《关于实行市管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问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1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典型案件和11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 王君正)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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