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武明
2016年08月30日08:46 来源:江西日报
省纪委监察厅8月29日发布消息,日前,经省委研究决定,我省对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李中煜、南昌市政协副主席辛利杰、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健、宜黄县原县长毛宗保的违纪问题作出纪律处分。
经查,李中煜、辛利杰、李键、毛宗保等人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多次送给时任省委书记苏荣钱物;李中煜、毛宗保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纪问题;李健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问题。
李中煜、辛利杰、李键、毛宗保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漠,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中煜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为副调研员处分;给予辛利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李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省国资委副主任职务;给予毛宗保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降为主任科员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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