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8月29日09: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8日至4月29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国家粮食局党组进行了巡视。6月6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向国家粮食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中央专项巡视以来,局党组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牢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局党组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各项要求,研究部署配合专项巡视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中央专项巡视工作动员会、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和整改落实工作部署会、整改落实推进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做好政治巡视的重要部署上来。坚持把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整改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成立局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下设主体责任、纪律审查、组织人事、综合协调四个小组,负责整改落实具体工作。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各司室、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处、到人,为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三)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落实责任体系。结合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制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全部问题和局党组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梳理细化为30个问题,提出110项整改任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保障措施和督查办法。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建立整改落实工作责任体系。

  (四)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随《方案》同步印发督办通知单,将“三张清单”分别印发给局党组书记及每位局党组成员,逐一分解下达到每个司室、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加强督查督办,每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建立办结销号制度。对重点难点整改任务,通过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召开督办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任务,纳入日常督办内容进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整改一日不到位、督查一日不放松。

  (五)突出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示范带头作用。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扎实做好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党组中心组组织2次集中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召开2次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直面问题、勇于担责,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整改推进会、督办会,研究部署、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同志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整改落实工作的督查指导,为扎实推进全局整改落实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面对粮食流通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结合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巡视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先后到9个省(区、市)基层一线进行了29天调研,其他局党组同志深入16个省(区、市),进行累计94天调研,就抓好夏粮收购、粮食“去库存”、推动体制机制改革、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等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地方政府、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的意见,及时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狠抓工作落实,以整改落实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需要整改的30个问题,已有24个整改落实到位。其余6个有时限要求、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正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一)党的领导弱化,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得到有力整改

  1.更加自觉地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粮食流通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汇编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的重要讲话,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作为指导做好粮食流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狠抓贯彻落实。把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的过程,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的过程,自觉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上紧跟中央要求,研究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和粮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加强对粮食流通重大问题的研究。成立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知名专家学者,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粮食领域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的前瞻性、针对性研究,进一步完善国家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工作重大决策咨询长效机制。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突出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粮食行业信息化“三个重点”,坚持战略性、科学性、实用性导向,强化与国家规划、地方规划、粮安工程建设规划“三个衔接”,科学编制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4个专项规划。认真贯彻“一带一路”战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紧扣粮食行业实际,研究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召开全国粮食局长座谈会,深刻分析国内外粮食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切实把中央兴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粮食流通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是层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牵头启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及时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政府维护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安全储粮责任制,制定实施了《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层层压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修订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严格粮食行业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制度,强化督查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口粮质量安全。

  四是及早谋划综合施策,全力避免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为应对今年粮食收储的严峻形势,提前一个月印发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前20天召开夏粮收购工作会议,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夏粮收购和南方稻谷产区仓容不足问题,掌握粮食收储主动权。针对秋粮收储工作可能面临的严峻挑战,局党组书记带队深入东北三省一区开展专题调研,综合研判形势,及早提出做好秋粮收储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粮食收储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加大“粮安工程”建设投入力度,今年以来新建仓容194.74亿斤,通过调销移库腾出库容951.2亿斤,积极挖掘社会闲置仓容,缓解粮食收储仓容紧缺压力,尽力满足农民出售余粮的需要。

  五是突出抓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工作,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手抓抗洪救灾保供应,一手抓粮食收购和安全储粮。针对今年夏粮收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作出部署,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地区夏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保护灾区种粮农民利益的5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局党组书记和党组同志带领督导组深入河南、安徽等8个受灾较重的省份,督促夏粮收购,指导做好抢险救灾部队军粮供应、受灾群众口粮供应以及防汛保粮、救灾减损等工作,确保储粮安全,维护市场稳定。

  2.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力、有度、有效”的总体要求,结合粮食行业实际,研究提出粮食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了“转方式、调结构、去库存、降成本、强产业、补短板”的改革方向,明确了推进改革的4项原则,确立了4项改革目标。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完善粮食收储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粮食“去库存”、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着力提升粮食流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粮食科技和人才重要支撑作用等6个方面,提出了27条针对性措施。各地粮食部门正在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

  二是加快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2016年1号文件精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改革完善粮食收储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措施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的建议。按照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离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中央储备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快推动粮食价格市场形成机制改革。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粮食价格市场形成机制改革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四是加快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在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努力挖潜增效、搞活经营,加紧制定《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关于大力促进粮食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提出5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举办首届粮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推介活动,签订61项合作协议,为提升粮食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建立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事项督办台账,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粮食流通领域改革措施落实情况。

  3.高度重视,加紧推进粮食“去库存”工作。

  一是研究提出消化粮食库存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建议。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消化粮食库存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去库存”作为整个粮食收储工作的“牛鼻子”抓紧抓好。根据国内外粮食供求形势和库存消化进展情况,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和安排部署。广泛调查研究,深入研判形势,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粮食“去库存”的具体措施建议,增强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制定超期储存粮食定向销售方案和2013年“分贷分还”临储玉米销售方案,提交牵头部门汇总上报国务院。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粮食“去库存”力度。通过采取将部分临储玉米划转为国家一次性储备轮出销售、启动超期和蓆茓囤储存粮食定向销售、启动“分贷分还”临储玉米和大豆竞价销售、坚持每周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竞价销售政策性粮食等措施,消化粮食库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采取措施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开工生产,发挥加工企业在“去库存”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制度,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加工企业充分挖掘市场需求,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企业经营效益,上半年累计加工转化粮食1894.6亿斤。积极支持粮食企业和粮食产品“走出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粮食走私工作,缓解消化粮食库存的压力。

  三是加大粮食“去库存”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合理消化粮食库存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密切跟踪粮食出库动态和存在问题,切实做好粮食跨省流动监管,严肃查处“去库存”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化粮食库存任务重的省份“去库存”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结合清仓查库,对部分省份进行重点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中央粮食企业和地方粮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切实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为合理消化粮食库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党的建设缺失,执行制度不严问题有了明显改进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力。针对局党组在个别干部任免事项中,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切实汲取教训,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检查我局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专项巡视整改以来,没有再发生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27名局管司处级干部,制定了交流调整计划。目前,已交流调整干部13名,其中7名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的干部全部交流到位。其余14名需要交流的干部,在今年内再交流一批,2017年上半年完成全部交流任务。同时,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动态管理,对达到交流任职年限的干部进行及时交流。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暂行规则》,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遵守的10项规则,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把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五同步”要求,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务、党务业务“两张皮”现象。积极推动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机关党委部署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所有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负责同志都参加,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和活动,机关党委直接参与和督导,切实改变机关党建“上热、中温、下凉”现象。局党组书记对个别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立即进行认真反思,积极整改,党建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

  二是严格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意见》,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统一印发《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台账》,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全局18个司室、单位党组织都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对个别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严肃指出在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党的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分步完成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的换届工作。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全局20个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已有17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进行了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尚未完成换届的2个基层党委、1个基层党支部已分别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今年10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的纪律松弛问题有了明显好转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意见》,从8个方面明确37条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局党组坚决支持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用纪律规矩管住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一案双查”,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局党组书记带头、党组同志按照工作分工深入各司室单位,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调研,指出问题,提出要求。认真总结上半年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向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作出报告。

  二是依纪处理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领导干部,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抽查发现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逐一作出处理,对其中9名瞒报个人事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会议通报批评,对2名拟提拔任职的干部作出暂缓提拔的处理。认真做好2016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组织开展抽查核实,把干部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作为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个人事项报告在严格管理监督干部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从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指出的2名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干部分别作出调整工作岗位和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处理。对全局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直属联系单位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私护照集中管理工作,严格依规审批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定《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规定》,建立从严管理长效机制。

  2.加大纪检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认真核查处理问题线索。对专项巡视期间和巡视反馈移交的问题线索,在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认真核查。截至7月底,已完成全部线索核查处置工作。对4名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司级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令2名干部在支部党员大会作深刻检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免去1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务。

  二是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专项巡视期间查处的违反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相关专家为全局党员干部作法纪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以案为鉴”主题展览,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党纪党规意识。

  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咬耳扯袖,在抓早抓小抓经常上下功夫。切实用好“国家粮食局廉政短信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在重要节日前和关键时点,围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开展党员干部相互谈话交流提醒活动,上半年全局共函询4人次,诫勉9人次。

  3.加强机关纪委和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

  一是改进和规范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制定实施《国家粮食局直属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规程》和《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推进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依规履职能力。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个别问题线索调查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机关纪委对转由当事人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仅由当事人作出说明的4名处级干部问题线索,重新进行全面核查,依纪依规逐一作出处理。

  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和纪检干部力量。制定《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明确机关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其他党政职务,设立机关纪委办公室,为机关纪委调剂增加了编制,选配了得力干部。全局所有基层党组织均按要求选配了政治素质高、敢于担当负责的同志担任纪检委员、纪委书记。

  三是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全局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做辅导讲座,围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深入研讨交流,提高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认识和责任感。选派有关干部到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参与案件核查,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工作能力。

  4.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清理。对全局副处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兼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51名干部辞去了社团兼职,4名干部辞去了企业兼职,依规对11名干部在社团兼职进行了审批。对返聘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依规清退15名返聘人员。有关干部违规兼职、返聘领取的报酬已全部退回。

  二是严格规范。制定《中共国家粮食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返聘的措施意见》,提出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企业兼职返聘的措施意见,划清“严格禁止”的政策界限,明确“可以兼职返聘”的具体情形,严格兼职返聘审批备案以及定期报告制度,细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确保不再出现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返聘、兼职取酬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四风”问题突出得到有效遏制

  1.对违规领取、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一是对违规领取课题费专家费评审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全局司处级干部领取课题费、专家费、评审费进行全面清理,违规领取的费用已全部退回。从今年4月起,已全部停发不符合规定的课题费、专家费、评审费、劳务费。

  二是对直属联系单位有的领导干部违规领取交通费补助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针对部分直属联系单位有的领导干部在使用公务用车的同时领取交通费补助的问题,对全局交通费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违规领取的交通费补助已全部退回。自今年4月起,相关单位一律停发使用公务用车干部的上下班交通费补助。

  三是及时纠正直属联系单位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和防暑降温费问题。对部分直属联系单位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和超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违规领取的相关费用已全部退回。所有涉及单位已全部停发过节费、加班费和超标准防暑降温费。

  四是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制定《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依规发放津贴补贴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严格划定“禁止发放”的纪律红线,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对各直属联系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2.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乘坐交通工具超标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一是对部分领导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作出调整。对司级及司级以上干部面积超标的办公用房分类提出整改方案,并已按有关规定整改落实。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或发生新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二是个别直属单位违规购买使用公务用车、长期使用所属企业车辆问题得到处理。对个别直属单位以所属企业名义购买使用的车辆,正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拍卖。个别直属单位长期使用所属企业的车辆已退回。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深刻反思,作出深刻检查,切实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公务用车规定》,加紧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依规保障公务出行,确保不再发生违规购买或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

  二是清退部分司级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标费用。有关司级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出标准的费用已全部退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我局有关差旅费支出的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的,超支部分一律不予报销。加强对差旅费支出的审核,发现违规报销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财务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对铺张浪费时有发生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一是扎实整改。关于个别会议住宿费用超标问题,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深刻反思并作出检查;对全局各类会议的支出情况进行清理整顿,没有再发现新的会议费超标问题。关于个别直属单位承租房屋长期闲置问题,目前所租用的房屋已正常投入使用。对个别直属单位以业务招待费和加班误餐费名义公款用餐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违规公款用餐费用已由当事人及有关负责人自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二是加强培训。举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有关财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培训班”,对各司室单位财务(综合)处长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我局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行财务制度的能力。

  三是完善制度。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修订局党组《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房屋租赁装修费等经费开支的纪律底线。汇编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制度文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

  四是节粮减损。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持续推进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的节粮减损。传承弘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行业优良传统和“四无粮仓”精神,组织开展向河北省柏乡粮库学习活动并在全国粮食系统进行巡回宣讲。扎实开展全国粮食科技周等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五)局党组自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1.改进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简化审批程序,精简企业申报材料,优化许可服务,设立受理窗口,增派受理人员,公开服务电话,公布服务指南。采取我局重点抽查和请省局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通过书面材料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复核。抓紧修订《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探索建立网上直报评审系统,提高审批效率。

  2.简化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流程。

  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审批程序简化为受理——审核——报批——发证四个流程,将承诺办结时间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减到10个工作日,并将部分中央企业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移交下放到企业注册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时启动修改《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审批规范化水平。

  3.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制定《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了15个方面的财经纪律要求,全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监督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加强房屋租赁装修等工程项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各项财经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部分房产财务未入账、个别房产产权证明办理不及时、部分房屋存在年久失修问题得到逐步整改。

  关于“部分房产财务未入账”问题,已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正按程序办理入账手续。关于“个别房产产权证明办理不及时”问题,已与开发商联系,正按规定办理产权证明。关于“部分房屋年久失修”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完成4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已开展6个项目的现场施工工作,2017年底可全部完成综合整治。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推动我局部分平房院落的维修改造。

  5.有关科研单位违规滞留的150万元科研经费已全部追缴。

  三、以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我局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粮食流通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专项巡视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巩固拓展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成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抓好整改落实。把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举一反三、统筹谋划、同步督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在粮食系统的畅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转变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粮食部门落地生根。根据中央要求,抓好对局机关各司室、直属联系单位的专项巡视工作,力争2017年上半年实现巡视全覆盖。

  (三)进一步健全从严管党治党长效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我局有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针对专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管用实用,抓紧修订完善一批机关党建制度规定,不断完善我局从严管党治党制度体系。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我局具体实施细则。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四)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以专项巡视整改落实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将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体现到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管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切实增强行业发展实力,推动粮食流通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这次专项巡视为新的契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始终端牢中国人自己的饭碗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10-63906078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邮编100038)

  电子邮箱:xunshi@chinagrain.gov.cn

(责编:李源、高雷)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