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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8月29日09: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6月8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中央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第九轮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党组一致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之利器。这次中央巡视组对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专项巡视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符合外专局实际,对于外专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局党组一致认为,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局党组,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自己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局党组明确认为,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政治巡视工作要求、抓好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党组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党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明确,党组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抓好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任组长,副书记孙照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刘玉华同志任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局人事司、局财务司副司级以上同志组成。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多次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整改进度汇报会、整改落实座谈会、专项协调会等,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重要问题、审议重要文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本单位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自身应尽的职责,做到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确保巡视整改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统筹谋划,制定方案。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认真梳理分析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巡视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以及事业单位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等突出问题,梳理出31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制定了《中共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巡视整改台账。《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措施、责任和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责任到人,确保件件有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根据局党组整改措施,结合本单位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制定了专项整改落实方案。针对财务方面问题复杂、政策性强的实际,要求局财务司对巡视中发现的财务问题牵头管理、统一协调、抓好落实。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针对具体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国家政策问题,认真查清来龙去脉,与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协商解决办法;对难度大、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四)全员参与,狠抓落实。局党组认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需要集众智、汇众力。一是开展巡视整改大讨论。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分别主持召开司级、处级和青年干部3个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其他党组成员在分管单位就涉及问题听取意见,发动全局同志找问题、出思路、想办法、提建议,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2016年7月14至15日,我局召开年中务虚会,全局副司级以上干部围绕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谈工作进度、认识体会、意见建议,进一步凝聚共识、理清思路。二是签署巡视整改责任书。2016年6月22日,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单位整改责任人签署整改责任书,明确各单位承担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每周五向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视整改进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开门搞整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会议,逐项听取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度汇报,督促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全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于梳理出的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有关巡视整改的情况在局内部通报。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截至2016年8月7日,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31项整改任务中,30项已经立行立改、整改到位。1项整改任务年底前完成,正按照《整改方案》规定时限,积极推进,确保按时完成。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智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积极推进顶层设计破题。针对“破解引智工作发展难题的改革推进缓慢、引智工作顶层设计滞后”的问题,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智工作决策部署,把推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作为整改的重要任务之一和破解引智工作难题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并及早谋划《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2)努力推进牵头任务落实。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和外国高层次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目标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明确“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由外专局牵头落实的任务要求,成立任务推进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任组长,各参与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司局级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推进任务落实。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了包括推进《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出台、制定并定期调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加强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统一管理、制定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制度、完善外国人才数据库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等9个方面的重要任务,细化各项任务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月、按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国务院办公厅,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前,相关任务正在按序推进。

  (3)切实解决“高精尖缺”人才引进明显不足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施工作。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审改办作出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决定(以下简称“两证整合”)。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先后赴天津、上海、云南等地实地调研“两证整合”工作,多次召集专项会议研究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2016年7月14日,局党组审议并原则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试点实施方案》,第三季度在部分地区启动试点,2017年初在全国施行,努力扩大长期来华工作外国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和比例。2016年8月3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政策法规司增设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处,局内调剂3个人员编制,具体推进“两证整合”工作。二是推进外国人短期来华工作办理程序改革。针对3个月以下外国人才来华短期邀请函办理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扩大办理单位规模,2016年8月2日,为57家设区市外国专家局开通了办理权限。下一步将在调研基础上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切实发挥短期邀请函便利作用,扩大短期来华工作外国高层次人才的规模和比例。三是充分发挥重点引智项目的牵引作用。大力推进“千人计划”外专项目,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二批“千人计划”外专项目座谈会,启动第七批申报工作,积极向中组部争取增加名额。进一步压缩常规项目数量,提高高端项目比例,把主要精力放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启动实施“首席外国专家项目”,探索实施“青年外国专家项目”。强化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重点引智平台建设,面向地方高校启动实施。完善专家评审机制,提高项目资助标准,推动项目资金向“高精尖缺”人才聚焦。四是加强项目工作人员培训。6月举办全国高校引智工作研讨会、地方高校外国专家引进工作培训班,8月举办引进专家项目工作培训班,及时将巡视精神传达到全系统,推动全系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来。

  (4)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针对“2014、2015年连续两年人才专项资金使用不足预算70%,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从强化预算监控、督促项目执行、聚焦项目领域入手,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一是完善预算调控机制,年初细化预算分配方案,年中分两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下半年重点监控项目执行进度,并根据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调整。二是督促各业务司室,克服专家项目跨年度执行、批复周期长、专家主观因素大等人才项目执行的实际困难,精确计算匹配项目资金,以提高项目执行率推动预算执行率的提升。三是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为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细化评审指标,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到“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上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局党组明确提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2016年度人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提高到90%以上。

  (5)规范专项资金使用。针对“2013至2015年有近百万资金被信息中心等4家单位挪用,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专题审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了《引进专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从制度上规范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明确引进专家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及资助标准,强化预算监督,保证专家经费合理使用,推动人才专项资金更好服务“高精尖缺”人才引进。

  2.对“党建工作流于形式,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整改情况

  (1)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制定《国家外国专家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力量,落实编制,保证数量。选拔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身体好的同志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克服编制不足困难,为党群处调剂1个人员编制。三是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和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指标。四是加强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2016年8月5日举办了党建工作培训班,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等进行了专项培训。

  (2)加强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针对“局党组没有结合实际制定贯彻中央《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个别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的问题,结合外专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一是对事业单位党组织作用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决执行中央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把党建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求事业单位党组织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从着力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4个方面入手,提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三是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改进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等6个方面,增强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把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研究部署,机关党委负责抓好对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3)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针对“党的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发挥民主生活会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2016年7月28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和中组部有关人员到会指导。党组成员围绕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开展诚恳的对照检查和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承担个人应负的责任,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规定》,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明确规定了“三会一课”的召开时间、参加范围、会议方式、会议内容等,给每个支部发放了“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记录,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学习交流,分析思想动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整改期间,11个局属党支部围绕整改工作任务,都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支部组织生活会。2016年7月底,机关党委对全局“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各党组成员均能经常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各支部均能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活动,对记录不规范的支部提出严肃批评并督促认真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全局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局党组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措施办法,加强工作指导,把对全局党员的思想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2016年7月1日,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在全局范围内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讲了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在分管部门讲了党课,各支部书记均在本支部讲了党课。

  (4)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党员意识。针对“党的意识淡薄,个别基层党组织形同虚设”等问题: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和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梳理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赴西柏坡接受红色教育、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参观抗日战争纪念馆等,接受党性教育,查摆个人差距,强化党员意识。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讨,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建立学习考勤机制,加强归档工作,实行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整改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3次,各支部基本做到每周开展集体学习1次。三是“针对谈话询问的11名局处级领导干部中有10人记不清入党年份”的问题,结合中组部正在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同时将个人简历表印发本人,要求全体党员牢记入党时间、牢记党员身份、努力为党工作。四是加强学习效果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定了《党员应知应会读本》,印发每一名党员进行经常性学习,机关党委将通过多种形式不定期抽查测试,切实解决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3.对“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采取多种方式选贤任能。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单一”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局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从干部队伍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选贤任能。纠正将竞争上岗作为选拔副司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唯一方式的做法,采取民主推荐为主和竞争上岗为补充的选任方式,有符合资格条件人选且人选意见比较集中的采用民主推荐方式,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采用竞争上岗方式。二是局党组直面矛盾、强化担当,根据外专局实际,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设计,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司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进一步突出民主推荐在选任干部中的作用,完善和细化民主推荐方式和程序,通过科学的选人机制,及时把工作勤奋、实绩突出、品格优秀的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解决“会干不会考、会考不会干”的问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针对“执行有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取消此前按照竞争上岗成绩一年有效方式确定的7名拟提拔人员的考察资格,在中组部干部监督局指导下,按民主推荐选任干部程序,重新制定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任用。二是坚决改正“自行将竞争上岗成绩有效期定为一年,对落选人员不经民主推荐直接考察”的不当做法,规定民主推荐采取具体职位明确的定向推荐,并对定向推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确定考察对象方式,完善民主推荐程序,凡提任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三是局党组认真检查近年来干部工作,在干部晋升上确实存在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今后将从严掌握干部任职资格,把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驻外工作经历参照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和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作为提拔领导干部的约束条件和刚性要求,防止将不具备基本资格的干部列为考察对象。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规定,干部试用期间不调整工作岗位,也不提任领导职务。鼓励干部主动轮岗和到艰苦地区挂职锻炼。

  (3)规范干部交流工作。一是针对“干部交流过于随意频繁”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机关人事管理试行办法》,统筹规划干部配备,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科学化。既从全面培养和锻炼干部、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角度出发,积极开展轮岗工作;也把轮岗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保持重要岗位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避免因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针对“局党组选派驻外干部存在照顾性安排,影响驻外机构作用发挥”问题,制定《国家外国专家局驻外机构人员选派办法(试行)》,从制度上杜绝照顾性安排问题的发生,真正把符合引智工作需要、具备驻外工作能力的干部选拔出来,确保驻外机构作用发挥。要求驻外人员需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引智工作经验、外语沟通能力和业务知识。对驻外人员工作年限作出规定,司级需连续工作满5年、处级及以下需连续工作满3年,距离退休时间不能任满一届人员原则上不安排驻外工作,局机关无合适人选时从系统内选调。将驻外机构按使用语言分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和非外语类5个类别,按级别分为正司级、副司级、处级及以下3个职级安排驻外备选人员,原则上不跨语种安排驻外。建立考试选拔制度,无国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处级以下干部参加外语考试,申请赴港常驻处级以下干部参加备选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列入驻外干部备选名单,依序安排驻外。

  (4)从严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在每次申报前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个人事项申报有关政策文件和干部监督有关要求,学习反面典型案例,督促干部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个人事项申报。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抽查或选拔任用前核查中发现存在漏报瞒报问题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三是按照“凡提必查”的要求,对2016年新提拔的12名拟任处级干部个人申报事项进行严格审查。经查,12名干部申报事项基本符合要求,不存在严重漏报瞒报事项,已按程序进行任用。

  同时,根据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据干部管理监督有关制度和规定,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处级及以上干部个人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对审批流程、行程变更备案、证件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借用、返聘、挂职、实习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对“主体责任缺失、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坚决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国家外国专家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一是明确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对干部严选、严管、严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惩治腐败。二是将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党组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重要内容,查找不足,不断改进。指导机关党委履行好协助、推进、教育和引领责任,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谋划和协调推进机关党建,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三是强化对各支部的指导检查,督促检查各支部书记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推进本支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支部、落到每个党员干部身上,推动党建工作落地生根。

  (2)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张建国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有关同志及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局人事司、局财务司负责同志任成员,在局党组领导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事项。

  (3)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事项。2016年7月13日,局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会议一致认为,中央巡视组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追责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4)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国家外国专家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汇编》,梳理廉政风险点127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细化防控措施内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5)充实机关纪委力量。针对“机关纪委力量薄弱、机关纪委书记身兼数职”的问题,局党组在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统筹考虑,修订《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设纪检处,局内调剂2个人员编制和1个处级领导职数,充实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目前纪检处工作人员已部分到岗,党群处和纪检处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纪委书记将移交其他业务工作,把全部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局属11个支部都增设了纪检委员,配合机关纪委抓好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

  2.对“违纪问题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整改情况

  (1)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党组对所属单位违规使用会议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仅批评教育了之”的问题,责成机关纪委配合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重新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2016年8月3日,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教科文卫专家司管理处时任处长以多报销会议费方式在酒店留存会议费尾款、长期持有存有会议费尾款的储值卡、3次消费会议费的行为,由批评教育调整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5424元;对机关服务中心两位时任副主任在会议费请示上签字,因会议未召开导致48750元会议费留存,且参与部分公务或集体支出决策,由批评教育调整为诫勉谈话;对机关服务中心时任主任、现任主任参与部分公务或集体支出决策,由写出说明情况调整为批评教育;对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处时任处长在2010年12月会议费请示上签字,且参与大部分消费核销,由不追究责任调整为诫勉谈话;对其他违规使用会议费问题,鉴于政策法规司、教科文卫专家司等9个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有3个会议违规,对9个单位时任或现任主要负责人由提醒谈话调整为批评教育。对此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对信息中心乱发奖金的问题,巡视期间,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已立案调查。经查,信息中心时任主要负责人,不遵守议事规则,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未按程序报批,个人擅自决定2013年63.5万元项目奖金发放范围及具体数额,采取“背靠背”方式发放奖金;执行局党组决定不彻底,对2013年擅自发放项目奖金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行为构成违纪。2016年4月26日,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在编人员全额上缴所领取的项目奖金。2016年6月28日,将其违纪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此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

  (2)发挥内外监督合力。局党组主动接受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监督,全力配合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开展工作,为派驻监督创造条件。同时强化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和指导机关纪委履行职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事、重点人,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及时处理违纪问题。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由于我局纪检力量薄弱,没有查办案件的经验,相关案件采取以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为主、局机关纪委配合的方式查办。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机关纪委积极配合,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制度,切实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4)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坚持“一案一通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执行制度走过场”的整改情况

  (1)认真查处巡视反馈报告提出的3起违规案件。

  一是针对“4名局党组成员和10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超标”的问题:巡视期间在巡视组督促下已整改到位。4名局党组成员在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办公室超标进行了深刻检查,并在分管部门讲党课上,对超标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剖析;10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本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2016年7月19日,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对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各单位均按要求使用房屋,未发现违规行为。针对清理后闲置房间分散情况,下一步将加强资源的盘活利用,在预留适量周转办公用房的基础上,按照相对集中、可调配的原则进行重新配置。

  二是针对“信息中心挪用财政资金长期租用外专大厦客房办公”的问题:信息中心已按局党组要求,终止了与外专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并将66万元租金调账归还海外高层次人才库建设专项经费;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健全内部控制,强化责任追究,狠抓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对于信息中心挪用财政资金长期租用客房办公事,基本事实已查清,待有关部门出具意见后,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是针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连年超支”的问题:已对会议费结算模式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会议费管理要求,从6月份起将会议服务费纳入具体会议预算中进行申报,确保每个会议在预算金额内执行。

  针对“车辆运行费超支”的问题:一是认真分析超支原因,结合公务用车管理实际,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国家外国专家局离退休干部使用公车管理办法》,对现有公务用车进行分类,划定使用范围,加强车辆使用管理,最大限度节约车辆运行费。二是建立公务用车经费指标及经费台账,严格把控经费使用范围,确保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总额不超标。三是明确所有公务用车仅限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公务出行,特殊情况确需至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之外,需报局领导批准。所有公务用车每天公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入库停放。四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严禁使用公车办理个人事项和捎办个人事项;凡参加公车改革人员,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车。财务部门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等纳入日常管理和专项审计监督范围。机关纪委负责对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2)强化制度建设。局党组深入剖析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发生的根源,举一反三,修订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细化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管理的措施办法。《意见》对调查研究、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出访活动、新闻报道、勤俭节约等作出刚性约束,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垂范,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和做法,认真抓好落实。

  (3)完善监督检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委)牵头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局人事司把执行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考核重要内容。机关党委(纪委)把监督执行《意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改进党风政风的经常性工作来抓,特别是抓实重要时间节点的作风建设,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追究责任。整改期间,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党组七项措施进行“回头看”,并对考勤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迟到早退人员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1.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整改情况

  针对“培训中心、基金会擅自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经调查,培训中心时任主要负责人,未经集体讨论、上报审批,擅自决定购买理财产品,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金会购买理财产品虽经集体研究决定,但未报分管局领导和局财务司审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培训中心、基金会领导班子均对擅自购买理财产品事作出深刻检查,引以为戒,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三重一大”制度,防止出现“一言堂”现象。根据局党组要求,培训中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三重一大”内容、决策原则、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以及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基金会重新逐条学习了2014年1月制定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决策范围、参加对象、程序要求、报批程序和执行落实。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对直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规使用资金行为。对培训中心、基金会时任相关责任人擅自决定购买理财产品、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待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后,再行处理。

  2.对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和转移事业基金的整改情况

  针对“培训中心套取援外项目资金”的问题:巡视期间,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对培训中心时任考试部部长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调查,其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多报开支的方式,从发展中国家智力引进官员研修班项目经费中套取12.36万元用于其他开支,工作变动后未交接援外培训班的公用手机充值卡、加油卡,将公款购买的加油卡用于个人私家车加油。2016年4月26日,局党组研究决定,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6月27日,将其违纪情况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此问题作了结处理。

  3.对“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和企事业单位利益”的整改情况

  (1)针对“人才协会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经核查,此事属历史遗留问题。人才协会参照公务员管理以来,一直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房产出租收入和支出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未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局党组已责成局办公室向财政部相关部门发函,征求对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房屋出租收入处理意见,根据财政部具体要求严格执行。2016年7月4日,已向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发函,提出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建议。目前,该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2)针对“局机关将应承担的办公楼保洁和聘用司机费用219.57万元转嫁给下属企业外专大厦”的问题:经调查,2013年至2015年,机关服务中心已按合同向外专大厦支付保洁服务费152.26万元,外专大厦实际超支付2013至2015年办公楼保洁费和司机费用共计74.4万元。局党组印发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国专家局离退休干部使用公车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公务车辆,节约公务用车费用。机关服务中心已与外专大厦签订《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楼保洁服务合同》《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楼维修中控值班服务合同》《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楼维护管理和收发值班服务合同》《国家外国专家局车队驾驶员服务合同》,进一步明确服务范围、双方责任义务、服务价格和人员管理方式等,由机关服务中心按协议足额支付服务费,切实解决转嫁费用问题。

  (3)针对“服务中心向局属事业单位摊派后勤服务费940万元”的问题:局党组结合外专局机关与局属各事业单位在一幢楼内办公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后勤综合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后勤服务费的具体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实有人数测算服务费金额。机关服务中心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局属各事业单位签订《后勤服务委托管理协议》,对双方的责任权利、后勤服务基本要求、服务费用结算依据和结算方式作出明确规定,按协议价格收取相关单位应该承担的费用。同时,机关服务中心正按局党组要求,在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压减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办公楼运行经费。

  局党组高度重视“事业单位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较大廉洁风险”的问题,多次召集会议研究具体事项,努力从根源上堵塞漏洞,排除廉洁风险。

  一是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敢抓善管、廉洁奉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进入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健全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和班子成员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机关纪委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完善防控措施,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切实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制定了《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围绕事业单位预算、收入、支出、负债、净资产等方面的监督工作提出具体监管要求,实现对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涉及要素的全覆盖。构建事业单位自我监督为主、上级单位监督为辅、外部监督必不可少的三级监督体系,前移监督关口,努力实现由事后发现问题补救到事前发现风险及时化解的监督目标,最大限度降低管理风险。建立源头严控、过程监管、事后追责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对重大经济事项、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关键环节加强监督,逐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5家事业单位已按局党组要求,分别制定了《机关服务中心经费审批办法》《培训中心经费审批办法》《人才交流协会经费审批办法》《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经费审批管理办法》,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是涉及到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三、针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党组书记张建国要求机关纪委积极配合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抓紧查办移交的问题。截至8月8日,已办结8件,函询后继续初核的14件,立案审查的1件,暂缓核查的1件。

  巡视以来,先后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33人。其余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办理。

  四、下一步整改的考虑和安排

  通过政治巡视,局党组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全局干部职工经受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党纪洗礼,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明显增强。通过两个月的整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各项问题基本得到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局党组深知,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与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广大干部职工的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仍然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组将恪守“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推动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标本兼治,努力遏制巡视发现的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巡视发现并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暴露出内部监管上确实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很多问题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局党组将深刻吸取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根源,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一是加强教育提醒,坚持从小处着眼、细节入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及时纠正,防止问题升级和蔓延。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备、严格规范、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工作、约束行为、强化管理。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两个平台的作用,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违规违纪必究的制度环境。

  (二)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大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力度,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局党组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用巡视查处的违纪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经常教育、经常提醒、经常警示,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二是加强专题学习,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真正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越“红线”、不破“底线”、不触“高压线”,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三是做好对照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重点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巩固和深化巡视成果等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提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巩固整改成果。

  (三)坚持责任担当,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刻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一是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回头看”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再次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二是对影响全局,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在既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三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习教育中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鲜活事例,进行深刻剖析,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提高学习效果。

  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以实现外国人才“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目标为导向,以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为突破口,在巡视整改的新起点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办法,推动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海外人才智力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946968;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子信箱:xunshi@safea.gov.cn。

(责编: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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