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08日10:46 来源:湖北日报
5日,宜昌市纪委公开曝光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涉事人员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通报,2014年2月至7月,该市气象局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节假日补助、目标考核先进个人奖等津补贴或福利,并在2015年清理工作中未按规定及时组织整改清退,该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宝松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1月至12月,兴山县房管局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分5批10人次,先后赴县外参加培训学习,在报销出差人员交通补贴时,违规多报销1520元,该局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王昌权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该市卫生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刘美华指派工作人员,先后四次购买价值29059.98元的保温杯、旅行壶、不粘锅等物资,违规发放给教职工,刘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点军区点军小学虚列食堂、商店成本支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宜都高坝洲镇司法所所长陈雄公车私用,兴山县黄粮镇水磨溪村支书、主任唐明喜操办婚宴,涉事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记者唐宜贵、通讯员舒丹、郭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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