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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璇涛:以强化问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2016年08月02日13:2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以强化问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是党内问责工作迈向精细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具体体现,必须把问责条例贯彻落实到位,以强化问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强化问责,必须强化有权必有责的意识。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既是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当前,我省一些地方出现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原因就在于有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有的领导干部为了不担责,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搞好人主义,批评同志的错误蜻蜓点水,开展工作浅尝辄止,但凡得罪人的话宁可不说,但凡有一点“丢帽子”风险,宁可错失机会也不愿发展。我们党在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之所以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积贫积弱走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因为勇于把历史责任扛在肩上。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时,更是压上了责任,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担当。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强化有权必有责的意识,通过问责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在党尽责的政治意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问责,必须强化有责必担当的意识。有责不担,领导干部就会沦为田间的“稻草人”,不仅有愧于人民,还会耽误党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当前,我们在巡视中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有权有责却不担当。比如,一些地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当地领导干部一心只想平稳着陆,关键时刻“打太极”、“绕弯子”,遇到问题模棱两可、推诿扯皮;有的领导干部只喊口号不抓落实,只“打雷”不“下雨”,不想干、不作为。群众听到党中央为民务实的政策无不为之高兴,但由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担当,致使党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实,人民群众就没有获得感。制定问责条例的方向,就是要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下去,剑指为官不为、怕丢乌纱帽、当太平官、当鸵鸟型干部等行为,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强化问责,必须强化失责必追究的意识。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就要有问责。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加大问责力度,言出纪随、作出表率。从彻底调查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再到严肃问责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体现了以强力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目的就是要让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干事创业特别是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务必认认真真、尽职尽责干好每一件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高悬问责利剑,严格监督、抓好典型、严肃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要敢于“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使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强化问责,必须用配套机制来保障。问责条例是管全党、治全党的,各地情况不同,必须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办法保障落实。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按照中央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深入调研论证,深入分析本地的历史文化、个性特点,准确把握问责工作的整体状况、重点难点,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只有与贵州具体情况相结合,其所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实施办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现阶段重点问题,兼顾必要和可行,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去的就要管用。要避免实施办法落入“制度陷阱”,坚决杜绝将重要政治信号变成学术研讨的现象发生,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个机制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逐步形成以党章为根本、问责条例为主体、相应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支撑的问责制度体系。

  强化问责,必须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担当精神看齐,主动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敢于动真碰硬,把责任层层压给下面党组织,层层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以对党忠诚、为党尽责的态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贯彻执行好问责条例;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手电筒照出自己的问题缺点,善于改正自身不足,不能只对下级说事,不能只要求下级负责而把自己置身于责任之外。各级纪委(纪检组)在抓监督执纪问责时,要首先把自己作为问责对象进行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警醒,敢于向自己亮剑;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抓住“关键少数”,抓住典型问题,言出纪随、一寸不让,既要对事、也要对人,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既要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委(党组)及其负责人,也要问责不敢担当、不敢问责的领导干部,做到追责无“禁区”、问责无“盲区”,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同时,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做到问责没有例外、不留死角。

  强化问责,必须以问责见效来检验。盘点成绩,问责见效,是避免问责条例被束之高阁的有效手段。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是当前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见诸行动、抓出成效,敢于亮成绩单说话。各级纪委要建立问责工作台账,实行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典型问题要及时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实行年终大盘点,不仅对问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剖析,还要对问责取得的成效进行统计评价,对不贯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对弄虚作假搞表面文章的,必须严肃问责,以强化再问责推动问责条例的落实,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问责工作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必须以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和管党治党的全面从严为目标,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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