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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前,公款吃喝、弄虚作假在后,贵州省镇宁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书刚顶风违纪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心中无戒半年两次被查

2016年07月28日09:1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心中无戒半年两次被查

“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好不容易当上了部门一把手,结果在半年的时间内,先是被诫勉谈话,接着被免去党组书记和局长职务,最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实在是不应该啊。”说起贵州省镇宁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书刚的“遭遇”,单位同事都惋惜不已。

2014年7月,徐书刚被任命为镇宁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同年9月任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政“一肩挑”,可谓责任重大。

然而,一次作风专项行动的随机检查让他成了“典型”。2015年8月底,镇宁县纪委在对该县国土资源局开展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该局2013年至2014年3月期间,存在以慰问金、加班补助、奖励等名目违规滥发补助和福利的问题,而且金额巨大,高达220余万元。

镇宁县纪委随即对该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整改建议书,责令该局党组督促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并于2015年10月19日前统一将违纪款全额交到有关部门。然而,截至2015年12月27日,镇宁县国土资源局仍只清退违纪款94.06万元,尚有120余万元未清退。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组书记的徐书刚责无旁贷。但这一次,徐书刚没有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对违规发放的福利限期清退整改工作中“败下阵来”,成为了履职尽责不力的“反面典型”。

今年1月,徐书刚被县纪委诫勉谈话,并在2月和4月先后被免去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和局长职务。

“都怪我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大事来抓,才导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这样的后果。”徐书刚在检讨书中写道。

目中无纪,自会时常“破纪”,就在徐书刚为清退不力检讨时,其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的问题“东窗事发”。

2015年12月中旬,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10余人前往悼念镇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肖某之父,结束后,徐书刚违规使用公款组织接待上述人员在镇宁县某餐馆就餐,并安排部分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共8人陪餐,共计消费3282元。12月下旬,安顺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保护目标考核组5人到镇宁县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镇宁县国土资源局安排考核组人员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徐书刚违规超范围安排15人陪餐,共计消费1620元。

徐书刚作为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本已是顶风违纪,但他仍未警醒,在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电话通知他就违规接待事宜作出情况说明时,他依然心存侥幸,安排该局办公室草拟“关于接待用餐的情况报告”,自己审核签字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报告中谎称此次用餐事由为“市国土资源局检查组和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组赴我单位指导及交流工作”。

组织上发现了徐书刚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并让其作出情况说明,原本是对他进行及时提醒警告,让其红脸出汗,及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悬崖勒马、悔过自新,然而他却遮遮掩掩、编造事由,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错上加错,自食其果。

今年5月,因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且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徐书刚被镇宁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怪我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存在‘吃请’的错误思想,在正确对待权力和利益观念上存在偏差。”受到处分后,徐书刚后悔不已。(季镇)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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