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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体会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

2016年07月26日20:1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要由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提升到对所有违纪问题零容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释放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干部监督越来越严、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使纪委的地位和威望得到空前提高。这种地位和威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我们开展工作更自信、更有底气,另一方面也使得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能力不足的风险、拉拢诱惑的风险、被污蔑攻击的风险、工作出偏差失误的风险明显增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做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要求,提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应有的贡献。

真管真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是我们党95年来历经苦难辉煌、取得伟大业绩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党鲜明的政治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从一件又一件的小事抓起,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坚守,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继承和发扬这种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在思维理念、责任担当、方式方法上跟上中央的要求。

要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要严格用“六项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是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既是依规依纪从严管党治党的四种方式,是监督执纪的四个层次,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方法和科学路径。实践“四种形态”,关键是用早、用对、用足第一种形态,注重治未病、及时治小病,多谈话提醒、多函询诫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尽最大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阻断党员干部从轻微违纪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发展的过程。

要敢于较真。“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严格执纪,不在于对违纪行为处理有多重,而在于所有违纪问题都能依纪依规及时处置。纪检监察机关依“纪”履行监督职责,要严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对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这才是真正的“从严”。要由对腐败行为零容忍提升到对所有违纪问题零容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释放正风反腐越来越严、纪律要求越来越严、执纪标准越来越严、干部监督越来越严、责任追究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以“啄木鸟”精神干监督,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找问题,从严从实、一寸不让,使党规党纪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要善于求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是我们党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秉持的科学态度和方法,也是成熟的执政党走向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惩”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治”,对待犯错误、违反纪律的同志“一棍子打死”或“置之死地而后快”,都不是实事求是从严管党治党的正确态度。必须求真务实,处理好从严治党和“治病救人”的辩证关系,严格依规依纪办事,做到有政策、有策略、有重点,宽严相济、宽严得当。

敢管敢严,以坚决的态度和勇气反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强调“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在反腐败斗争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不辱使命。

要有胆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体现为我们党顺应历史潮流、勇担历史重任、敢于作出巨大牺牲。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股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的勇气,浑身是胆、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在当前“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关键时期,更要再接再厉、勇往直前、决战决胜。

要有担当。反腐败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生死存亡,纪检监察机关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时不我待的责任意识,时刻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衡量反腐败的成效,绝不能简单地看查了多少腐败分子,而是要看是否真正形成了震慑,是否有效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正风反腐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惩,在每年信访举报数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线索处置数量大幅增长,减存量、遏增量的效果初步显现。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7053件(次),同比下降25%;处置线索14236件,同比增长24%;立案10249件,查处地厅级干部68人,其中正厅级干部37人,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要有底气。正人先正己,己身正监督才有正气,问责才有底气。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纪委的地位和威望也得到了空前提高。这种地位和威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我们开展工作更自信、更有底气,另一方面也使得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能力不足的风险、拉拢诱惑的风险、被污蔑攻击的风险、工作出偏差失误的风险明显增大。在严峻的风险考验面前,纪检干部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纪律意识比别人更强,政治敏锐性比别人更高,廉洁自律比别人更严,作风形象比别人更好,才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更好地履职尽责。

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60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党在这场历史性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同时,这场考试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今天,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所做的一切工作,就是这场考试的继续。”反腐败是这场大考中的必答题和重头戏,容不得丝毫骄傲和懈怠。

必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强定力。“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这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握的基本规律。相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漫漫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开了个头,后面的路还很长。长管长严,就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定“四个足够自信”,以“三个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恒心,克服精神懈怠和急躁情绪,不松劲、不松手、不松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当前,反腐败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把实践创新及时固化为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或修订50多部党内法规,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内法规体系日臻完善,从严治党制度笼子越织越密。2015年以来,广东省在加强反腐败制度创新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重点监督党员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探索破解“八小时以外”监督难题。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若干意见,列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使政商交往有章可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研究制定了治理“为官不为”的具体办法,其中提出正面倡导和容错的清单,重点治理八个方面“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在广东省三个自贸试验片区和佛山市的经济功能区推进廉洁示范区建设,打造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平台”,逐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必须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从严管党治党不断迈上新台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既是对反腐败任重道远、永无止境的形象描述,更是对反腐败要面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随时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新闻舆论工作要“从时、度、效着力,体现时、度、效要求。”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样适用。在“时机”上,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机遇期,踩着不变的步伐,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一步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在“力度”上,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执纪要把握好力度分寸,既要克服“以办案数量论英雄”的惯性思维,也要保持足够震慑力,做到不枉不纵、恰到好处。在“效果”上,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讲政治、讲策略,着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化对权力监督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认真研究政策尺度和量纪幅度,力求达到最好的政治、纪律和社会综合效果。(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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