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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2016年06月29日14:09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东城区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近日,东城区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一街道工委书记因违反廉洁纪律被免职。

北新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武建军案

武建军受人之托,邀请时任区国资委书记张长有(另案处理)接受商人宴请并谋取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街道工委书记职务。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调研员褚发海案

褚发海违反廉洁纪律,2015年间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并将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四块玉休养所党支部原书记、副所长李俊海案

李俊海2015年间多次以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所所长包志超、原副所长安青案

两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四所所长纪保卫案

纪保卫利用开展迎“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之机,于2014年组织本所党员干部前往野三坡景区公款游览、住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前门小学校长于立宁、副校长赵连杰案

2013年间,两人指派他人购买购物卡,并以办公用品的名义分三笔报销入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吴迪)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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