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因为多次收受民政救助对象现金共计2.075万元、私设小金库、对抗组织调查等违纪问题,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泓芝驿镇原民政员谢志杰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并调离民政工作岗位。
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一个专门为基层困难群众办理民政救助手续的党员干部,谢志杰置群众利益于不顾、大肆收受困难群众钱财,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造成恶劣影响。
多少不拒,大小通吃
谢志杰出生于1975年,1997年通过山西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正当年富力强、前途美好的年华,却因为自己的贪婪自毁前程。
2014年2月至2015年5月,他负责民政工作一年多时间,就借为9户群众办理“大病救助”手续之机,先后10次收受救助对象现金1.54万元;借为5户群众办理低保手续之机,先后7次收受低保户4950元;借为2户群众办理临时救助和孤儿生活保障手续之机,先后2次收受救助对象现金400元。
即使面对的是生活拮据、家有重病亲人和孤儿的困难群众,谢志杰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向他们伸出了贪婪之手,可以说是雁过拔毛,多少不拒、大小通吃。
细究之下,执纪人员发现他这样做的想法有三:一是我手中有权,你求我办事,出点“辛苦费”理所应当;二是我为你办事,收点“办事费”合情合理;三是此事你情我愿,天知地知,收点钱财料也无妨。
只想自己捞好处
担任民政员仅仅一年多时间,谢志杰就多次收受被救助困难群众的钱财累计达2.075万元,多者三五千元,少则一二百元。再看看那些被救助对象,家里有亲人患了白血病、癌症等,他们为给家人治病,东挪西凑、四处借债,几乎已倾其所有,但是为了得到那为数不多的救助金、救济款,他们纵然心里万分不想、不愿,仍然忍痛从救助款中,拿出所谓的“办事费”、“辛苦费”送给谢志杰。那些钱,尽管数量不大,可全都是“救命钱”啊!
案子查结后,当区纪委执纪人员和镇领导把谢志杰收受的钱还给那些救助对象时,他们除了感激还是感激,说起给谢志杰送钱的感受时,可以看出,他们心中有愧疚,更有无奈。
谢志杰平时总是把服务群众的口号挂在嘴上,可是在工作中,早把群众抛之脑后,只想着如何借机为自己谋取好处、捞点实惠。比如,他为一户村民办理低保手续后,让其家人每月从全家900元的低保金中拿出450元送给他,第三个月不能马上取出钱给他时,竟要求其从别人家借来钱给他!哪还有半点服务群众的意识?
监管缺失,贪婪之行频发
谢志杰负责镇民政工作期间,将近20次收受救助对象现金,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接二连三地收受被救助群众的钱财,镇党委、政府、民政部门、分管领导竟然全都不知情,无人把关、无人监督,致使谢志杰的违纪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相关部门教育、监管不力,是谢志杰案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该案警示我们,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刻不容缓。既要加强理想信念和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的正面教育引导,也要运用反面典型特别是当地新近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同时,必须形成有效管用的监管机制,落实好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