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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新设调整7家派驻机构

2016年04月06日13: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去年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新设7家派驻机构,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照方抓药”,首批新设和调整的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人大机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协机关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和部分工作人员,从今年1月21日起开始进驻履职。

近日,笔者走进这7家派驻纪检组采访时了解到,两个月来,他们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有序推进,开局良好。

加强学习 找准定位

7家派驻纪检组到位不久,自治区纪委就组织了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一方面明确职责定位:7家派驻纪检组由自治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自治区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依照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和处级干部;另一方面,围绕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执纪审查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素质。

驻党委统战部纪检组利用两天时间,集中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开展了“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日活动;驻党委宣传部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驻党委组织部纪检组传达学习了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视频会议精神。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教育,各派驻纪检组干部强化了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认识,找准了党章规定的职责定位,角色意识明显增强。

建章立制 细化职责

7家派驻纪检组大部分是新设立的,可以说是一切从零开始。两个月来,各派驻纪检组结合驻在部门和各监督单位实际,逐步建章立制,细化职责,规范工作。

驻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着眼于规范内部工作流程,研究制定了文件办理、业务学习、信息报送等六项工作运行管理办法;主动与驻在部门和各监督单位特别是新增的自治区扶贫办、金融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3家监督单位对接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驻人大机关纪检组建立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驻组织部纪检组制定《关于落实<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细则》《纪检组工作规范》等,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和各监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驻政协机关纪检组建立了纪检工作例会、集中学习、周记录、月小结、季总结等工作制度。

调研走访 明确要求

这7家纪检组除驻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为单独派驻外,其他均为归口派驻,共监督38个部门和单位。“吃一家饭,管多家事”。这也是此次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应该说,实行归口派驻,纪检组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更强,也能够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李贵良对此深有感触。

驻党委办公厅纪检组利用10天时间对各监督单位进行走访调研、全面摸底,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单位,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驻政协机关纪检组主动征求自治区政协主席、秘书长等对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驻组织部纪检组召开与驻在部门机关党委工作协调会,听取意见,并对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驻宣传部纪检组与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明确工作关系、主要职责、履职方式,建立工作联系流程;驻统战部纪检组利用一周时间到各监督单位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如今,在这7家驻在部门和各监督单位,大家都可以看到一块醒目的标识牌,公布着纪检组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来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信访举报渠道的拓宽,有利于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也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随地受到监督。(高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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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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