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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党委第七第八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2016年04月05日09:43   来源:新疆日报

原标题:自治区党委第七第八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巡视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吐鲁番市、吐鲁番市高昌区、托克逊县、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新疆人民出版总社党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吐鲁番市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停留在一般工作部署上,深入抓落实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规范,大宗物资未经政府采购;违规为企业放贷、担保;以资源换项目,矿产资源滥挖滥采问题严重;财务监管不到位,存在挤占、挪用、改变使用专项资金现象;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普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公车管理不严格,存在超标准集资建房、超标准接待、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贯彻民主集中制不规范,重大项目决策民主讨论不够,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不充分,班子成员缺乏担当;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干部结构不合理,有的“带病提拔”。

巡视吐鲁番市高昌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纪委工作重视不够;纪委聚焦主业不够,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理偏轻偏软。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个别领导干部虚报冒领套取惠农补贴;资源开发缺乏合理规划和有效监管;设施农业建设和重大项目未经招标,违规使用资金;政府债务多,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公车管理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上,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干部提拔、交流、轮岗机制不完善,选任干部有的考不准察不实,有的“带病提拔”。

巡视托克逊县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深入抓落实不够;纪委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监督不到位。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不规范;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违规转让企业,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较为普遍。公车私用、公款送礼、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重大问题决策不科学,缺乏深入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超职数配备干部较多,年轻干部流失比较严重。

巡视塔城地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形式轻内容;支持纪委“三转”不够,地直单位纪检组长空岗较多;纪委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力,处理偏宽偏软。违规开荒、打井,谋取私利;工程不招标、先建后批等问题严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突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普遍存在。私设“小金库”、超标准购车、超标准接待、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一些重要决策未广泛征求意见;有的工程建设脱离实际、选址不科学;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不高;干部“带病提拔”问题较多。

巡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发现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取证等能力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个别单位变相组织旅游、私设“小金库”、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不够。

巡视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形式轻内容;有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对纪委工作支持力度不够,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得不好。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现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严格,存在超标准购车、公款送礼、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够,担当精神和表率作用不强;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干部调整照顾关系,有的“带病上岗”。

巡视新疆人民出版总社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深入抓落实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现象;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项目资金、民生工程、重大项目采购、选人用人等方面监管不到位,对违纪违法问题倒查追责不力。图书印刷、发行和经营管理漏洞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办公楼和职工团购房问题矛盾突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严格,存在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出国培训审核把关不严、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格,班子成员沟通不够,发扬民主不够充分,副职没有很好发挥作用;党务政务不公开、不透明,存在以党委会议代替其他会议现象;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干部轮岗交流较慢,有的“带病提拔”。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向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党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巡视和田地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对县市、地直部门领导班子监督管理不严不细,对党政“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监督不到位;部分地直部门、县市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流于形式;“一岗双责”落实不够,违纪现象较多;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存在围标、串标、不招标,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建设现象;部分地直单位办公楼联合开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扶贫、社保、医保、民政等专项资金审计监督不到位,套取挪用贪污专项资金等问题较多;个别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普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严格,个别单位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个别单位违规发放福利;有的领导干部划地建别墅、盖私房或享受多套政策性住房。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够到位,重大事项前期调研论证不够充分;还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

巡视和田市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研究部署少,重干部提拔使用,轻监督管理,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不力;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干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发声亮剑;纪委执纪问责主动作为不够。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频发,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较多,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打折扣,住房分配管理混乱;土地开发出让问题突出,欠缴出让金、承包费比较普遍;玉石乱采滥挖,管理监督打击不力,环境破坏严重;低保资金监管缺位,违规享受现象突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到位,个别单位以企业名义违规购置车辆,个别领导干部私建别墅、违规享受政策性住房,借学习考察外出游玩。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不够;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现象。

巡视和田县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县委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个别干部违反纪律、不讲规矩。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套取专项资金;部分单位与房地产商联合开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工程项目管理不严,部分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和采购内容;部分干部利用职权,在土地承包、扶贫资金、惠民补助、安居富民房建设方面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普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严格,有的党员干部责任心不强、庸政懒政、不作为;公车超标、公车私用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规享受多套政策性住房。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对一些民生工程前期调研审核把关不够,工作中打折扣;干部轮岗交流不够,超职数配备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执行人事管理政策不到位。

巡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机制不畅,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领导班子监管不到位,对党政“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监督不够,少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部分基层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土地开发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领导干部违规享受政策性住房;个别单位执法不严,部分乡镇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村务公开落实不力,个别村干部作风简单粗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区属单位干部配备不及时;部分机构整合不到位。

巡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部门党政“一把手”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严;部分区直部门、街道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模糊,落实责任流于形式。违规出台引税退税优惠政策;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监督管理不力;违规减免、缓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违规违章建设项目屡禁屡建。存在违规发放福利,公车私用和借用企业车辆等问题。个别部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干部配备交流轮岗不到位;部分机构整合不到位。

巡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主体责任意识缺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领导班子监督管理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出台协税护税分成奖励政策;工程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虚假招投标;已建成项目重复立项套取财政资金;个别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大量资金浪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作风不实,调研不够深入,联系群众不够,制定出台的惠农政策未能充分反映群众意愿;热衷于面子工程,急功近利,搞虚假政绩;违规发放绩效奖;超编制购车、公车私用。执行议事规则推动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配备交流轮岗不到位。

巡视自治区环保厅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理监督不严,“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大;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方面,未能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把关不严、批而不管;环境保护监测及执法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问题比较普遍。专业知识人才储备不足,干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效率较低;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好,党建工作弱化;有的领导干部及亲属“靠山吃山”,插手环评审批或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牟利;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所属事业单位违规承揽环境评估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率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普遍;套取资金问题比较突出。(讯辛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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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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