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农村群众的移民搬迁费上打主意、做文章,巧立名目,恶意索取,由此牵出群体性贪污腐败大案。这一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主导,乡纪检书记协同,7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与的案件,共涉及该县鹅屋乡乡村两级干部15名。日前,壶关纪委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查处,涉案的1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2人被开除党籍。
据查,2013年3月25日,时任鹅屋乡党委书记、乡长的高某在得知次日自己将调任石坡乡任职的信息后,让鹅屋乡政府会计高某兴连夜整理出该乡财务收支数据。高某在了解了财务收支状况后,决定在离开鹅屋乡前拨付政府所欠的街巷硬化工程款、移民基础设施建设款等款项。次日上午,他以乡政府开支大无法处理、多拨付工程款等理由亲自或安排高某兴分别向该乡所辖的五里沟、黄崖头、红脑上、或岭西、阴山坝、东土池、南倒寺7个村的村干部要求返还部分款项至高某兴手中,并告诉高某兴各村返还的具体金额。高某兴在办理拨款手续过程中,向7个村的村干部提供了其本人在鹅屋乡信用社所开账号。这7个村的村干部在款项进账后,陆续存入高某兴提供的账户共计99.8万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赵某以街巷硬化工资名义虚列工程款,提取了乡政府拨付给五里沟村的26万元街巷硬化工程款,并将其中的24万元存入鹅屋乡党委秘书、乡政府秘书高某兴卡中。同时,赵某还从乡政府拨付给村里的8.5万元移民基础设施款中提现8万元交给了高某。(记者 李家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