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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字当头,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黄力

2016年03月28日13:4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指出,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这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纪委必须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广东省佛山市纪委这些年的工作经验,我们认为,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应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严把线索排查关。换届期间干部调整量大、时间集中,纪检机关要把准备工作做在前面,集中开展信访举报件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加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和快速办理反映拟提拔考察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严把廉政审查关。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违纪问题类型日趋多样,违规违纪手段日趋复杂。因此,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必须多一个心眼儿、多一双慧眼,拨开迷雾见真相,透过现象看本质,防止以才盖德、以功掩过。根据佛山市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凡是组织确定的拟提拔考察人选,都要经过廉政情况审查把关。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拟提拔考察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审查: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审查是否有被查处记录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查阅审理案件材料和司法部门移送案件材料,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审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审查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等接受行政问责的情况,等等。

严把审查意见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判党员干部的功过得失要一针见血,敢于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佛山市纪委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力争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抓早抓小防“病变”;对于违纪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且有明确结论的党员干部,一律取消考察人选资格。2015年以来,全市纪检机关已对358名拟任用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11名考察人选被取消资格,其中3人被立案查处,8人不予任用。此外,纪检机关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倾听群众意见,推行廉政公示,确保换届期间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严把责任追究关。要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作者:广东省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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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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