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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碰硬出实效——浙江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实

2016年03月14日13: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动真碰硬出实效

近日,浙江省建德市纪委工作人员在新安江街道府东社区走访,向居民征集他们对正风反腐的意见建议以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图为工作人员向居民询问他们对社区党员干部作风的评价。(资料图片)

动真碰硬,才能出实效,才能使党员干部作风真转变。

2015年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持之以恒、动真碰硬刹“四风”,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零容忍,以基层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015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3起,处理党员干部127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0人。

抓节点,驰而不息

“省直机关某厅传达室有两箱用快递寄来的水果待核查”“晚饭时间,杭州西溪喜来登度假酒店停车场,有一辆疑似公车的黑色轿车”……2016年元旦前夕,浙江省直机关正风肃纪工作组兵分两路,到部分省直机关单位和景区、宾馆、饭店检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规收受节礼、公款吃喝及公车私用的现象。

省直机关正风肃纪工作组逢节必查,是浙江狠刹“四风”、严防“节日病”的一个缩影。浙江坚持把抓好重要节点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为对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直接考验,每逢重大节日到来前,都出禁令、早提醒、勇亮剑。

今年元旦前夕,省纪委发出的通知,又给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念响了“紧箍咒”。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种“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通知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通知也再次提醒党员干部,杜绝节日腐败是必须做到的事。

去年清明端午,省纪委提出廉洁过节“十个严禁”要求;去年中秋国庆,明确一律不准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五条禁令”……一次次提醒,营造出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强劲声势。

有精神上的“敲打”,更有行动上的动真格。2015年中秋国庆,省委、省政府组织6个督查组奔赴全省11个市,严肃查纠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省纪委组织4个正风肃纪组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其间,全省共组织正风肃纪专项检查116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起,处理违规人员1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

此外,浙江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通节日“四风”问题举报专栏、微信举报平台等方式,使监督之网越织越密。

勤通报,强化震慑

杭州市富阳区环保局江南环保所环境监察员虞平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奉化市商务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毛利佳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乐清市就业管理处主任陈半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元旦前夕,省纪委通报了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不留情面。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违纪问题涉及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和福利、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以及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都是目前一些易发多发的典型问题。

就在同一天,杭州市纪委也通报了2015年下半年查处的8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连发出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了858起典型问题(含往年立案审查的案件),涉及党员干部1293人次,警示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最近,一起典型的“节日病”案例,更是在中央纪委和浙江省纪委、杭州市纪委和淳安县纪委四级的通报中都“榜上有名”。经查,杭州市淳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白蚁防治站党支部书记凌至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县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原书记徐建君,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宋小龙和物业管理科科长叶邦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卡、礼品。凌至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建君被撤销党内职务,叶邦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宋小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4人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一个单位有4名干部顶风违纪,而且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令人深恶痛绝,而大范围、多层级的通报,则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严问责,“一案双查”

针对各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推进作风建设过程中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浙江省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没想到,因为下属的一次违规娱乐,自己也被处分了。

事情源于网络。去年8月,一则关于温州瓯海区体育中心主任违规喝酒吃饭唱歌的帖子引爆网络。省纪委和温州市纪委迅速介入,督促瓯海区严查。经查,时任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孩子周岁酒宴、收取下属礼金,并参与由下属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娱乐消费活动。瓯海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郑元波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瓯海区在查处违纪人员的同时,对此案严格实行了“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及2名局党组成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义乌市苏溪镇多名党政干部因套取财政资金发放职工福利、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时任苏溪镇党委书记,现任苏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协工委原主任(联片领导)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被诫勉谈话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9月,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公开曝光了11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上述苏溪镇的问题是其中的一起。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析这些“一案双查”的案例通报,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一些面上的“四风”问题虽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存在一些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任务仍然很重。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严处的同时,还要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委、纪委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敬畏之心。(记者 颜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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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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