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在“鹭岛清风”网站发布了一则消息,引起了该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注:
“经厦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厦门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鹭生,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吴孝国,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周鲁江三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这个处理决定被公开曝光前,厦门市纪委在去年3月就开始陆续查处了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车管所)相关民警严重违纪违法窝案。其中,市车管所原所长张细建,原副所长樊献铭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厦门市纪委对市交警支队上述三名时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这是厦门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的一个缩影。福建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在市委常委会专题会上就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贯彻“权责一致”,要敢于硬起手腕追责。
如今,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在厦门已成为常态。去年以来,厦门市已对119人和1个党委班子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5人。
制度先行,责任追究有保障
“我们开展责任追究时心里更有底啦!”1月26日,厦门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后,各单位对文件的出台立即表示欢迎。
“这份文件是在我市责任追究工作实践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以往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较为笼统、不便操作等问题,着力从操作层面进行的一个积极探索。”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说。
据介绍,《意见》明确了“谁提起”追究、“调查谁”、“调查什么”、“谁实施”等问题,同时界定了量纪标准,按照三个档次对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种责任主体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此前,厦门市委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对主体责任追究的5类17种情形以及对监督责任追究的3类12种情形。2015年,厦门市研究制定深化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了6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厦门市各区和市直部门也紧密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的内容、细化责任追究的措施或规定。集美区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信息化监管制度的意见》,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的督查督办。
突出重点,严肃问责不手软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去年以来,厦门市开展一系列的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1月20日,厦门市纪委下发了对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两个责任”追究的通报,这是厦门市首次对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班子进行责任追究的一起案例。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厦门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厦门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窝案。此后,厦门市纪委及时启动了“一案双查”,给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时任路桥集团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对路桥集团现任党委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对时任路桥集团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这一通报,让全市各级党组织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去年以来,厦门市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重点针对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特别是“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及时进行了责任追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特别是厦门市纪委对10起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压力的传导下,厦门市各区和市直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严格开展责任追究。
思明区中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到位,思明区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华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街道纪工委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针对海沧区海沧街道机关工会在组织会员活动过程中,存在挥霍浪费、伪造会计凭证等违纪行为,海沧区纪委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街道机关工会主席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海沧街道纪工委相关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同安区纪委在处理五显镇财政惠农资金被贪污私分案件后,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镇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区农业科教信息与农产品安全管理中心主任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
严肃的责任追究,有力地倒逼着“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如果说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责任追究,是需要政治担当的话,那么对责任追究案例进行通报甚至曝光,更需要政治勇气。”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市反腐倡廉形势通报会上,一位市民主党派的领导在发言中对厦门市健全并严格落实追责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进行了充分肯定。
去年中秋节前夕,厦门市纪委在《厦门日报》公开曝光了一起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2015年9月18日,厦门市医药研究所以组织老干部中秋活动为名购买2套中秋博饼卡共计4480元。2015年9月29日,负有直接责任的办公室主任童世平受到行政撤职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所长黄亦琦受到行政降职处理。
“担心被追究,更怕被通报曝光。”厦门市纪委在《厦门日报》的《监督在线》专版,不定期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各区也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015年来,厦门市先后通报曝光10起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在全市形成了有力震慑。
与此同时,厦门市还采取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市纪委专题汇报工作、带着“问题清单”开展责任制检查、建立责任清单,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个别和集体约谈等手段,持续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的强烈信号。
“尽管我是在路桥集团违纪违法窝案发生后才进领导班子的,但是市纪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让我切实感受到‘一岗双责’的分量。”近日,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分管业务的高管在谈起这起责任追究案例时,依然难以平静。(洪榕略 高志伟 蔡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