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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挺纪在前

——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如何盯紧“关键少数”的思考

2016年02月24日09:3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抓住“关键少数”突出挺纪在前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住“关键少数”这个根本,坚持以上率下;又要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用严明的纪律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应当看到,“关键少数”是推动发展、引领发展的关键因素,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键环节,更是引领“绝大多数”创新实践的标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扣紧责任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之必须。

抓住“关键少数”,就要督促其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挥棒”,以尊崇党章为首要,深学笃用、创新手段、守住底线,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

1 深学笃用,学好法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提出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标准和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尊崇党章、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深刻理解党的领导的丰富内涵,深学笃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也是一大政治优势。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引导领导干部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批评教育,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监督纠错和日常警示教育作用,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2 以上率下,拧紧责任“压力阀”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揪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看住“关键少数”,执纪必严,违规必究,拧紧责任“压力阀”,提高党规党纪的执行力,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有权就有责,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尊崇党章,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维护好党的“六大纪律”,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要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厘清党委的权力和责任,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具体量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及责任追究情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责有依、追责有据。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失责必问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3 挺纪在前,用好惩治“辩证法”

挺纪在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盯紧“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盯紧“关键少数”,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好惩与治的辩证关系。惩是手段、治是目的,既要讲问题导向又重效果导向,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纪在法前,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深度聚焦“维护党纪”,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用纪律和规矩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从“查办大案要案”向“执纪监督问责”转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五类标准”工作流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运用好政策策略,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从“只看树木”向“护好森林”转变。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违规违纪者止步。

坚持纪在法前,重在严格执纪。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用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落实到位。要突出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督促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

4 创新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提供重要遵循。

要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要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拓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形成党内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要开启监督全天候“探照灯”,把监督视野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要改进监督方式,抓好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关键点”,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关键少数”,还要坚持正面倡导,延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圈,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在正确的导向面前严格自律、自觉立德。要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督促其贯彻落实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守住纪律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福建省三明市纪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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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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