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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亲情让我迷失,也让我重新振作

2016年02月23日08:21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亲情让我迷失,也让我重新振作

  ●忏悔人:陈兴献

  ●原任职务:安徽省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11月13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陈兴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退还保证金、上报工程进度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9.3万元。陈兴献收受的贿赂,主要用于父亲、妻子的重病治疗。

  前不久,正在服刑的陈兴献给我(我是他的案件承办人)写了一封信,他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深深的忏悔之意。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黄科长:

  你好,法律意识淡薄使我走上了犯罪道路,我认罪悔罪。我非常感谢组织对我家境的理解和同情,使我病重的妻子一直拥有坚定的信念,这也是我踏踏实实改造的动力。我重新振作起来,懂得了珍惜今天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明天。

  2010年,妻子被查出罹患胃癌晚期后,我求医生将她的病历改为其他胃病,这个噩耗直到案发前我都没有告诉她。可治疗需要一大笔钱,每次到医院作治疗都要几万元。后来我父亲又患上了脑萎缩,面对高额的医药费,我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

  就在那时,老同学范某找到我,希望给他一些工程设计业务,并说完工后给我一定的好处费。我知道范某从事这行时间不长,不太放心,但碍于同学情面,我答应了。可是管委会有规定,超过20万元的业务都要经过招投标。为了让老同学顺利拿到业务,我将大工程的设计业务像分蛋糕一样化整为零,把每次设计业务工程量控制在20万元以内。老同学拿到设计业务后,我很不放心他的技术力量,每次都对他的设计图纸严格把关。这让我错误地认为,我收受老同学的好处费中,也有我付出的“智力”劳务。入狱以后我才明白,老同学之所以给我好处费,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其他老板送钱给我也是这个目的。

  我陆陆续续收受了80多万元,大部分用于妻子和父亲的治疗。但金钱并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父亲还是离我而去了。

  在起诉阶段,当律师告诉我,得知真相的妻子不惜放弃治疗,拖着病躯替我奔走,到处借钱筹款退赃,正读高二的儿子无法安心读书时,我真是肝肠寸断。但令我欣慰的是,我入狱后,在我和亲人身上居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奇迹。我与妻子及儿子经常通信,互相鼓励,重新步入新的人生轨道。妻子来信说,一定好好活着,等待全家人团聚的那一天。儿子也非常争气,在2015年考上了大学。

  亲情有时能使人迷失自我,丧失理性;但亲情更多的时候是对待失败和挫折的一剂良药,它能温暖和填补亲人失落的心,然后重整旗鼓,给人以勇气。在困苦艰难的日子里,有这样一份亲情相伴,路就不再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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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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