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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享受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陕西省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综述

2016年02月05日14:38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让群众享受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我省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综述

全年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3771起,比2014年增加204.7%;党政纪处分4082人,移交司法213人,查处2320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这一组数据,展示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的成绩单。

2015年6月,在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启动全省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同时,省纪委直接督办中央纪委交办的3起案件。渭南、延安、榆林3市纪委在省纪委指导督促下迅速开展调查,3起案件全部查实,17人受到党政纪处分,3人被移交司法处理。市级纪委直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案件43起,以雷霆手段直接查处有分量、有影响的基层大案。县级纪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481个重点问题村,直接立案查处608起,成为基层正风反腐的中坚。乡镇纪委全面行动,查处案件3060起,比去年增加151.2%,扛起了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大梁”。

对“四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感受最深切、反映最强烈,盼望党和政府重拳出击。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指出:“‘蝇贪’成群,其害如‘虎’。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赢得党心民心的高度,解决群众‘最关注’,回应群众‘最期待’,赢得群众最认同。”

2015年6月,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大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的意见》,重点针对四成乡镇纪委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上“零办案”问题,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

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对此,省纪委明确提出组织协调在省纪委、督促指导在市级纪委、工作重心在县级纪委、具体落实在乡镇纪委,层层传导压力。省纪委出台“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督查制度,统一制定8张反映线索、案件、人员配备等情况的专门工作报表,逐级填报。各级掌握本级及下属各级工作情况,省纪委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社区)纪委查处案件情况。

为推进基层案件查办,省纪委对乡镇纪委实行倒逼机制,激发其内生力量。2015年乡镇纪委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下半年比上半年增加了48.8%,1367个乡镇(街道、社区)纪委中1229个查处此类案件,仅138个为“零查处”。调整和优化乡镇办案协作区,全省468个协作区实现对乡镇的全覆盖,每个协作区由县级纪委班子成员承担组织领导责任,310个乡镇协作区查办案件529件。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省纪委督促各地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和干部专职化,并直接掌握全省各乡镇纪委的干部配备情况。至年底,全省71.3%的乡镇纪委书记、64.7%的纪委副书记实现专职化,74.4%的乡镇配备纪检干事。

对于各级纪委工作措施不落实或不到位,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省纪委要求上级纪委约谈甚至跨级约谈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组织调整意见。2015年9月,省纪委专门约谈一个查处“四风”不力的市纪委,通报批评20个“四风”问题“零查处”的县区纪委,并督促各市区进行工作约谈。榆林市纪委书记约谈某县纪委班子全体成员,促使该县痛下决心整改,年底时工作走到全市前列。11月,省纪委又组织7个督导组对11个市区、22个区县、42个乡镇进行了督促检查。

2015年的一组组数字、一个个措施、一份份担当,营造了三秦大地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也凝聚起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动能,促使正风反腐的脚步永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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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莹、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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