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1月28日08:5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五巡视组对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10月1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严肃鲜明的态度,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们及时向中央办公厅领导作了报告,中办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局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局长、局机关党委书记马奔立即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深化对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的要求上来,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负责的作风,专题研究部署,全面分析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对待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中央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成立由马奔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放鸣、刘鲤生、代汉生、张宇航、刘福亮、王正军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王正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视整改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局机关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整改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任务分解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巡视整改期间,局长办公会议6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审议整改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召开24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每两周汇总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及时开展专项检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一些影响面广、难度较大的重点问题及时会商、现场指导、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各承办部门对具备整改条件、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对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事项,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取得阶段性实质进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局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到整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整体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针对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梳理细化有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重点组织开展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房屋管理3个领域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2项集中检查,制定1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清单,制定修订适用于全局范围的制度规定11项,废止1项。另外,按照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的要求,巡视期间制定的《中直管理局查找问题初步整改措施及任务分解》,提出1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先后制定印发《中直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项清单》《中直管理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分别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涉及6个方面54条具体事项,就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作出具体规定。

  2.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及时研究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局机关党建工作半年总结会议,总结机关党建工作,提出“切实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提振‘精气神’、切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抓好整改落实”5点要求。2015年12月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副处长以上干部专题研讨会,用3个半天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局的事业发展和机关党建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1个党总支、27个党支部换届改选,新成立2个党支部,夯实党建工作组织基础。机关党委书记与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明确抓好党建工作要求。安排55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中央办公厅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和工作水平。所属部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分别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4.逐级签订责任书。分类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订局长与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显性权力”和“隐性权力”部门负责人与部门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相关考核表,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象、分工、内容、考核及责任追究。将责任书由2年一签改为1年一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5.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全面梳理局职权事项,总结加强权力制衡和运行监督工作经验,制定《中直管理局关于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权力制衡和信息公开机制、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等3项目标任务,明确16项“显性权力”、5项“隐性权力”,提出17条具体监督措施和7方面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6.组建运行纪检工作机构。经报中央办公厅批准,成立纪律检查办公室,按照中央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主业”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在征求中央纪委、中直纪工委、中办机关纪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明确纪检办职能、任务。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日常监督、来信来访处理、案件查办等4项制度规定。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构建便捷高效、反馈及时的信访举报平台;建立信访问题分类处置制度及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加强对举报信息的及时梳理、综合分析和研判,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实行办理过程动态管理,做到每个信访举报件办结后对账销号。

  7.调查处理信访举报。对巡视组转来的18件信访举报材料进行梳理分类,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均已调查核实。其中,涉及中直管理局的13件材料,12件已经办结,1件正在办理;涉及其他单位的5件材料,已先后移转相关单位办理,经核实,1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梳理形成《2010年以来案件查办情况和群众来信来访调查情况的材料》和《2008年以来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报告》。

  (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8.加强教育管理。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发布后,立即制定学习安排,局理论中心组利用一天半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各部门分别开展学习交流。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购买发放学习材料,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组织局机关两委委员专题学习和全体党员干部知识答卷。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通过参观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法庭旁听、参观监狱等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9.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检查。2015年9月底,按照中办机关纪委要求,转发中央纪委《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安排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反“四风”工作,汇总上报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组织开展2015年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报中办机关纪委。

  10.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开展公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有关部门按照公车改革要求,明确使用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使用管理具体办法,并就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部门未建立使用管理台账、用车审批手续不够齐全、超范围使用保留公车、不同性质保留公车混用等4方面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尚未进行公车改革的所属事业单位,分别开展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修订具体管理办法,取消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用车,杜绝公车私用。开展办公用房集中检查,梳理局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制定调整工作方案,调整办公用房17间255平米,收回10间150余平米;推动局所属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整改,共调整办公用房2间66平米。

  (四)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11.开展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局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具体治理工作,采取建设单位自查和工作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08年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经核查,2008年以来,共实施工程建设项目67个,主要存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预算执行比例偏低、办理竣工手续不及时等问题,提出加强经费预审、规范建设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内控机制、监督执纪问责等措施。

  12.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办法》,针对工程项目专项治理中查摆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中直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集体决策机制,完善细化并严格执行立项审批、公开招投标、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等规定,把工程建设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13.加强涉密工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采购安全保密管理办法(试行)》《中央办公厅涉密工程保密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中直管理局涉密工程审批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强化依法依规报批意识,从严界定“保密工程”,严格控制涉密采购范围,规范保密工程审核报批程序,落实涉密工程监督责任,加大涉密工程实施过程监管力度。

  (五)规范物资采购管理

  14.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局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开展治理工作。经梳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编制不到位,使用自有资金采购物资时缺乏统一管理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自由裁量权过大、审计覆盖不全面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廉政风险较高等问题,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

  15.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修订《中直管理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决策审批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实行物资采购分类管理,凡属于集采目录内的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凡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公开招标,切实规范采购行为,坚决防止违规违法采购。

  (六)规范房屋调配管理

  16.开展房屋管理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局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组织开展房屋基本情况调查清理工作。从摸清家底、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清理出租、催缴房屋等方面开展治理,发现过去一段时期主要存在房屋调配操作程序不规范、管理监督不到位、廉洁意识不够强等问题。经过专项治理,房屋家底基本清晰、规章制度更加规范、审批流程日趋合理、出租清理稳步推进、催缴工作取得成效。

  17.开展房屋出租清理工作。对有关房屋出租审批、租金标准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采取了合同到期收回房屋、上调房屋租金、司法追缴欠款等措施。制定《中直管理局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房屋出租审批程序。

  18.规范房屋调配管理。修订《中直机关部级干部住房调配办法》,建立省部级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住房面积标准调配住房,细化部级干部住房申请资格、审批程序、原住房腾退等事项规定,提高房屋调配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七)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等制度规定

  19.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格干部选任民主推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动议提名关、考察考核关、程序步骤关,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执行任职回避等规定,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切实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认度。

  (八)加大干部交流力度

  20.加强重点岗位干部交流。研究制定《中直管理局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对干部交流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按照“在同一岗位或重点岗位任职超过5年的可以交流、8年的应当交流、10年的必须交流”的原则,推动重点岗位干部有计划交流轮岗。摸清长期不交流干部底数,目前全局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10人,计划2016年底前完成交流轮岗工作。加大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每年至少集中交流干部1-2批。在两个副局级单位完成处级领导干部“全体起立式”交流轮岗,交流处级领导干部13人。

  21.统筹考虑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每年选派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中央办公厅和地方双向交流挂职、定点扶贫挂职、青年社会实践,组织青年干部参加局机关和北接办短期双向交流锻炼,着力提高干部素质能力。结合干部队伍实际和中办机关服务中心机构组建,加快推进干部配备,统筹考虑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九)严格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

  22.逐步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根据中组部相关政策,摸清超职数配备干部底数,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机构编制和职数管理规定,消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的干部。全局超配处级领导干部4人,现已全部消化解决。

  23.解决人防办混编混岗问题。印发《关于中直机关人防办公室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等相关问题的通知》,重新核定“三定方案”,对人防办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进行调整,解决4名行政编制与14名事业编制、1个行政处室与2个事业处室混合使用问题。

  (十)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24.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按照中组部和中央办公厅要求,组织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完成全局干部档案初审工作,正在组织重点复审和调查认定,2016年6月底前按时完成全局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转递交接、查阅等制度,凡档案涉嫌造假、涂改的,一律暂缓提拔,经核实确认档案造假的,一律不列为提拔人选,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5.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组织开展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2013年以来的因私出国(境)情况专项清查,对未向组织报告、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或变更行程的5名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给予1名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4名同志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制定《中直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申办、保管和领用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果,以“钉钉子”的精神,努力打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机关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中直管理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全面推进中直管理局事业发展。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领导班子将以高度的政治和思想自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严格落实局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支持纪检部门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担当精神,坚持“一案双查”,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责任追究,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深化巡视后续整改。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在全局上下形成崇严尚实的良好风气。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加大整章建制力度,重点加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房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制度严肃性和刚性约束,以流程化管理、程序性规定、信息化手段保障制度落实,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下一步,中直管理局将在中央和中央办公厅的领导下,按照巡视要求,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创中直管理局各项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5603775;邮政信箱:北京市邮政1735信箱;电子邮箱zzglj2016@163.com。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李源、姚茜)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