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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1月26日09:0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10月18日,中央巡视组向中铝公司党组正式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中铝公司党组迅速召开公司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领导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彰显了党中央狠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坚强意志。公司党组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事关中铝公司改革的成功、发展的未来、稳定的大局,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不整改就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真正通过整改,解决好企业内部长期存在的顽疾,让中央放心,员工满意。

  公司党组迅速成立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党组书记葛红林任组长,纪检组组长赵钊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二)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责任落实

  中铝公司党组及时组织研究制定了《中国铝业公司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按照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将10个整改目标细化为30个子项,其中近期任务19项,长期任务11项,每一个子项都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定整改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要求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公司党组要求整改工作做到“四个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损失不追回不放过、整改不见效不放过。明确提出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牵头领导的责任。围绕巡视整改目标,公司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30余次,领导小组会7次,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编发整改情况通报,督促各牵头部门对口抓好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深化专项整改,加强制度建设

  公司党组在落实整改阶段,深入研究和开展了人事、营销、财务、工程建设等四大领域专项治理,提出了专项治理的基本原则、重点问题、整改步骤及有关要求,分别由4名党组成员牵头抓、具体抓,在公司警示教育会上通报整改情况。人事领域重点针对管党治党不力、选人用人制度刚性不足和执行不力、不讲规矩、违反程序选任领导人员等方面,纠正问题,规范制度;营销领域重点加强信用管理,清理中间商、提高直供率,建立供应商、销售商信息公开平台,推进营销领域廉洁建设;财务领域重点治理违规担保、违规借贷等问题,通过解除担保、追偿资金、收回实物资产等降低潜在风险;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所属116个项目部开展专项大督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截至2015年12月18日,所有近期整改目标已经全部完成。四大领域通过落实专项整改,建立和完善了29个重要制度。长期整改任务正在按照责任不变、措施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狠抓落实,并将长期坚持下去。

  二、不折不扣地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

  (一)关于管党治党不力,党风企风堪忧方面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领导班子带头不讲规矩,存在着管党治党不严、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和亲属“靠山吃山”问题;中铝党组党章党规意识不强,党管企业落实不力,中铝党组研究配备下属企业重要领导时,往往把党委书记作为配角;下属企业长期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职普遍,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中铝纪检组没有把纪律挺在前沿,对于违纪违法案件迟迟不处理或处理偏轻偏软,导致企业正气不张。

  公司党组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近年来,企业内部出现了不少不讲党的纪律,不讲党的规矩的人和事,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反映了党组从严治党不力,重视企业党的建设不够的问题。主要是党组对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认识不全面、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作用淡化、主体责任虚化、监督管理缺位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公司党组成员进一步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纪检组必须深化“三转”,从严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坚决把纪律挺在前沿。

  1.关于领导班子带头不讲规矩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公司党组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摆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不一致的问题,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四次专题学习研讨中,党组成员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努力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公司下发《关于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督导各单位开展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抓好不严不实问题整改。组织“四个排查”,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下属企业和总部各部门共查找出不严不实问题735个,出台配套整改措施1124条。

  二是严肃查处个人事项申报不实的问题。下发《中国铝业公司所属实体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办法(试行)》,对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及比对结果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组成员首先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如实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对瞒报、漏报等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巡视进驻以来,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和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抽查430人,有232人存在未如实报告事项情况,经核实后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分情况给予半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延长试用期半年的处理。对涉嫌亲属经商办企业的18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三是严肃查办“靠山吃山”经商办企业问题。公司处以上领导人员填报了“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有关事项报告”。有55人存在本人或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况,经过核实,14人未主动申报,给予党政纪处分或就地免职的组织处理,14人正在核查。贵阳院、中色科技等单位领导人员违规持股,公司已经给予主要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并责令整改退出。为巩固和深化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成果,公司建立了“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黑名单,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禁止各级领导人员以职务便利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凡违反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经核实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公司党组积极带头落实《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会议,做到定期学、及时学、专题学,在党组会议上专门研究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重点,认真落实《关于中国铝业公司在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中得到体现和加强。公司党组召开10多次专题会,专题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指导各企业围绕以上内容,召开100余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的方法和途径。规定不得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今后发现类似问题严肃问责。公司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专章明确党建方面的专项规划和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好党管企业的要求。

  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努力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明确规定各下属企业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二是坚决纠正党委书记做配角的问题,落实专职纪委书记选派工作。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公司党组重新为7家企业选派了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已调整优化了28个所属单位领导班子,针对部分单位党委班子功能不全、作用发挥不力等问题,增设3名专职党委书记,提拔交流5名党委书记。公司推行“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的班子配备模式。根据工作需要,对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规模较大企业,设立专职党委副书记从事党建工作。除了规模较小的6家企业外,要求设立党委的其他39家企业全部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专职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其他工作,目前27家纪委书记已经配备到位,并对6名纪委书记进行了交流调整。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落实好“两个责任”,公司党组对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考核标准、考核评价细则和问责追责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将思想政治、党建制度、选人用人等重点工作作为长期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公司制定了《中铝公司所属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还将制定《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实施细则》、《纪委书记履职办法》,对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履行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3.关于党的纪律松弛问题

  一是公司党组挺纪在前,在巡视组进驻之初,迅速对中铝股份原副总裁、中铝国贸原总经理李东光违纪违法问题予以处置,作出开除李东光党籍处理决定。对中铝国贸有关人员顶风违纪、参与赌博等问题,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公司党组从云铜集团腐败窝案中吸取深刻教训,督促云铜集团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措施的落实。云铜集团党委通过组织开展“11·28”等案件余毒大讨论活动,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彻底肃清“11·28”等案件余毒,铲除“老大文化”土壤,厘清认识、正本清源。2015年,通过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公司已给予276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292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移送和正在移送司法机关33人,已追缴违纪违规款项800余万元。

  二是分类处置、及时查办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在中央巡视组的有力督导下,公司把纪律挺在前面,分类梳理处置了十八大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800余件和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238件。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党组纪检组、纪检监察部自办或指派28个调查组、下属企业纪委和有关部门办理。公司党组纪检组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建立了审理处、区域监督中心,增加了人员编制,切实加强对线索核查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核查巡视移交线索,完善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巡视期间,党组纪检组共召开线索和案情分析会80余次,及时分析和研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对已查实的问题,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党组会做出处理决定,确保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持续做到每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全面提升公司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依法经营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公司党组组织召开7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以视频形式组织各单位处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先后集中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等类型案件155个。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讲违纪事实、讲问题定性、讲量纪情节、讲处理结果,以公司查出案件为范例,为各企业处理同类问题提供参照,树立标杆,努力达到统一尺度、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效果。每次会议,除了通报最新查办的典型案件之外,根据工作进程和面临的重要问题,党组书记葛红林均代表党组作主题讲话和具体部署,彰显公司党组坚决将纪律挺在前面,毫不动摇铁腕治理党风党纪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决心。通过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明纪,让警钟长鸣,有效唤醒了干部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达到了悬利剑、明底线、扎笼子、提素质、促发展的目的,提高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力地助推了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二)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存在领导人员公款旅游高消费、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领导人员违规享受补贴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接到巡视反馈意见之后,公司党组进一步得到警醒,充分认识到在中铝公司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在某些方面非常突出和严重,有些已经发现,作了处理,有些露出了端倪,表现方式更加隐蔽。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抓小抓常,必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寸步不让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必须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自查整改。中铝公司党组自查纠正了33个所属企业和182名领导人员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中铝部分领导违规享受补贴”问题,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工作,问题款项已全额退回公司账户。

  二是严肃查办违规违纪人员。在巡视组直接督办和指导下,公司党组快查快办了下属相关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公司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他处理35人,收缴礼金20.9万元。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六大纪律”的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公务用车使用”“办公用房超标”“超标准接待”“个人持有因私护照”等专项自查自纠治理工作。为防止“四风”反弹,公司抓住重要节假日,下文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公开处理曝光,有效地遏制了“四风”。针对巡视提出的“总部差旅住宿费等管理费用转嫁企业承担”问题,已制定下发《中国铝业公司公务接待八项规定》《中国铝业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司总部和有关板块事业部本部人员差旅住宿费支出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10月起,到下属企业出差人员,住宿费用由总部及板块承担。公司总部相继建立了《中国铝业公司总部员工加班用餐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铝业公司总部员工有关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正在建立《中国铝业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坚决筑牢制度的笼子,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关于选人用人不讲规矩、问题突出方面

  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存在着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力,有的下属企业领导选人用人“个人说了算”。中铝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坚持原则,对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放松放任、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工作中存在程序缺失、交流制度未落实、档案管理和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以及个别领导人员“带病提拔”等问题。

  公司党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做到思想认识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肃查处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议事规则,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堵塞选人用人方面的漏洞。

  1.关于有的下属企业领导选人用人“个人说了算”,中铝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不坚持原则、对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放松放任的问题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立查立改。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下属单位尤其是重点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云铜集团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组织处理,免去了有关人员的职务。云铜集团党委专门向公司党组递交了书面检讨,并组织召开了云铜集团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常委分别进行了深刻检查。针对中铝国际在干部任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党组责令中铝国际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深刻检讨,并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中铝国际已将提任的争议人员调离岗位。对兰州分公司存在的选人用人问题,公司已与以权谋私严重违纪等问题合并处理,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公司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及人事部门认真召开选人用人专题组织生活会,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建立书面审签意见制度,落实选人用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针对突出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在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了《中国铝业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也规定了党组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的程序,从制度上加强选人用人的监督制约,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从2015年8月起,公司选拔任用干部已全部经过民主推荐,公司下属单位严格规范公开竞聘和竞争上岗工作,所有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均在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三是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的监督。公司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监督,向云铜集团、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党委下达整改通知书。云铜集团先后举办3期干部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详细讲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云铜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选人用人制度,并分批抽调二级单位组织人事干部跟班学习,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杜绝不进行民主推荐和不进行考察的情况发生;甘肃华鹭及时修订了《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对各二级单位“一把手”、新提拔年轻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选人用人培训,严格落实了公示5个工作日等选人用人制度。

  2.关于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以及工作中的程序缺失,交流制度未落实,档案管理和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违规责任人。对连城分公司、六冶、云铜集团等单位部分领导人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责令对违规提拔的干部予以纠正。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暴露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不放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针对选人用人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加大对下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从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扩大民主三个方面强化程序意识。对6名公司党组管理的领导人员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问题,相关企业党委已分别做出处理。下属企业对中层管理人员近姻亲从事回避岗位工作的情况,按程序进行了整改。积极推进干部任职交流,对公司党组管理的多名多年以上未进行交流的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交流调整。对所属单位担任人事、财务、营销、投资等关键岗位负责人5年以上未按规定交流人员进行调整交流。目前,实体企业多数已完成岗位交流调整,其余人员将在2016年进行调整。

  三是杜绝会议记录、保管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人事档案管理。针对巡视期间中铝国际有关人员任免过程的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安排各单位认真梳理会议记录,开展对会议记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各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到公司总部开展档案专项审核现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开展了总部管理的领导人员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对领导人员档案资料的信息、材料完整性等进行了核实,正在修订《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3.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带病提拔”问题

  一是对“带病提拔”的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和问责。公司党组安排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对“带病提拔”涉及的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倒查,对云铜集团在“11·28”案中有违纪行为,在“10·28”案和“4·16”案又负有相关责任的领导进行了组织调整,责成云铜集团等存在“带病提拔”人员问题的单位,针对“带病提拔”开展专项整改。责令云铜集团党委对“带病提拔”人员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和问责。云铜集团党委重点围绕倒查对象的选拔任用全过程、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提拔任用前的举报等情况进行严格倒查,免去“11·28”案件中涉案人员的职务,并召开了集团干部大会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执行选用干部的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程序。对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安排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部对李东光等人带病提拔涉及的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倒查,公司党组认识到,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干部考察不够深入、不够细致,对人选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掌握。必须严把动议关、考察关、程序关,拓展任前考察的深度和广度,客观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才与实绩,切实纠正赶时间、走过场的问题,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任命程序,对有群众反映问题的拟提拔干部,问题没有查清决不上会讨论,坚决杜绝出现“带病提拔”问题。

  三是强化领导人员日常监督措施,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日常管理的要求,坚持从严要求干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下发了《中国铝业公司党组管理的实体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实体企业拟提任中层管理人员和转任重要岗位人选个人有关重要事项报告重点抽查核实办法》《公司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正在修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公司总部员工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总部及板块事业部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建立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主要方式,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国铝业公司党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试行)》,为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日常管理建立了制度遵循,规定了适用提醒的4种情形、适用函询的3种情形、适用诫勉15种情形。据此,已对16人进行提醒,对17人进行函询,对19人进行诫勉,切实起到了警示作用。从2015年9月份开始,实体企业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全部进行了岗前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对党组管理的99名党政正职领导开展了提醒谈话活动,及时予以提醒,矫正工作不足。公司利用内网、报纸等平台,引导员工群众参与监督、主动监督,推动从严监督干部常态化。

  (四)关于监管严重失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方面

  反馈意见指出:中铝公司存在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违规对外融资形成风险,以及利益输送问题严重等问题。

  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直面问题所在,采取有力措施,动真碰硬,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管力度。

  1.关于违规决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问题

  一是倒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对重庆分公司管理混乱等问题,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西北铝有关人员以权谋私、输送利益、疏于管理,西北铝加工厂人力资源部薪酬主管等人挪用公款存入个人名下理财、私分理财收益等问题,目前已将涉嫌犯罪问题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其他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通过查办案件,挽回损失2200余万元。

  对山西、贵州、华禹公司、中铝国贸下属公司、云铜集团等违规提供土地担保、违规提供委托贷款、违规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等违反“三重一大”制度,擅自决策,造成经营风险等问题,中铝公司党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等党纪政纪处分。对中铝西部国贸规避大额合同的审批和监管,将1.5亿元铝锭购销业务拆分成多份合同进行签订,开展没有实物流转的贸易等问题,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已追回全部款项,给予主要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其他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对在违规担保和续贷问题中负有相关责任的其他人员,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吸取教训,谨慎用权、规范用权、严以用权,依法经营。责令有关责任人限期追回委托贷款,目前各项清欠追款工作仍在进行之中,公司将根据最终挽回经济损失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了《中铝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铝业公司决策权限管理办法》,督促各下属企业和责任部门完善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云铜集团、中铝国贸、包头铝业、贵州企业、山西企业、兰州分公司等30余家单位已经上报“三重一大”制度建设情况。云铜集团对全集团所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整改建议书,修订了《云铜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铝国贸修订了《中铝国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各单位通过对“三重一大”制度的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细化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综合管理大检查、干部考察、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方式加强监督,建立终身追责机制,督促决策人员认真履职。

  三是加大建章立制力度。修订完善了《供应商管理办法》,使供应商的准入和退出有章可循。截至2015年12月18日,共清理各类供应商4200余家;建立了规范完善的管理措施,强化了不同层面的管理责任,提高了风险管控能力;制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间结算管理办法》,规范了内部运营秩序,避免了成员企业间三角债的产生。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RP、BI、蓝信、微信等信息技术平台已经建立起来,进一步规范了采购、销售等业务流程。目前,公司供应商、销售商交易系统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2.关于违规对外融资形成风险,所属企业普遍存在擅自、盲目对外融资等问题

  一是强化重大项目投融资风险评估。对公司有关重大项目投融资项目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认真查找廉洁风险点,提出防范措施。组织10个专项审计组开展专项审计,从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等7个方面,梳理出32个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控措施。开展了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健全了管理制度,强化了管理职能。

  二是杜绝擅自盲目对外融资、担保。对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正在对28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规范对外融资、担保等业务的流程,降低资金风险。加强对外信用、担保和借贷业务的定期检查,通过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管理体系定期查看企业的对外信用情况,通过资金月报等定期监控重大资金收付情况。组织从业人员加强制度宣贯和培训,将公司正在执行的29项财务管理制度下发到每位财务人员手上,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杜绝因对制度不了解而发生违规行为。

  三是加大违规融资担保问题追责力度。对违规对外融资和存在风险损失事项,公司已开展对违规融资和存在风险损失事项的款项回收工作,且已收回部分款额。目前,有关单位的追讨欠款工作仍在全力进行,已解除抵押担保2亿元,收回各种违规款项3.05亿。通过有效落实抵押担保或反担保措施、变更合同约定、签订还款协议等措施,启动财产保全和法律诉讼程序,损失风险明显降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追偿力度,推进法律诉讼进程,化解风险;对仍存在的损失风险敞口问题,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千方百计挽回损失,同时将对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关于利益输送问题严重,中铝一些领导人员内外勾结,吃里扒外,把权力作为获得私利的工具。中铝一些下属单位以贸易之名,违规为私营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融资,给企业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等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利益输送问题。对反映下属企业领导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的线索,公司正在开展核查工作,一经核实必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在中央纪委、国资委和巡视组的大力支持、协调和有力督导下,目前,涉及中铝有关人员利益输送方面的案件正在开展调查。

  二是深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了项目招投标管理,采购信息向公司内所有单位和企业开放。中铝国际供应商、销售商交易系统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加强了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从严格标准筛选项目开始,到落实项目回购资金为止,层层落实抵押担保条件,坚持抵押条件不落实不开工,担保方式不符合合同要求不支出资金。严格了制度管理。依照《中铝国际BT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的责任主体、各方责权利、考核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规定,在公司本部、成员企业和BT项目公司实现了多层次监管。目前,工程技术板块已成功收回相关项目垫资16亿余元。对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提出刚性要求,再次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严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行贿受贿,严禁转包,严禁挂靠,严禁违规违法分包,严禁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运用审计、纪检、监察等手段,强化执纪办案的能力,加大查案办案的力度,坚持有举报必查、有案必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坚决查办,决不姑息,采取一切措施将工程建设领域着力打造成中铝公司的一方净土。

  借助巡视整改工作,公司营销采购部门进一步梳理营销管理中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预警及防控机制,确保经营安全;坚决清理中间贸易商,提高直供比例,到2015年10月底,物资供应的直供比例达到90%以上,大宗物资95%以上;财务和审计部门针对巡视发现的对外融资与担保问题,对违规对外的借贷,或者以贸易融资等名义对外拆借资金的问题,明确到人予以追偿;对追回、扣押、查封或者胜诉的一些实物资产,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变卖。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公司对有关重大项目投融资项目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针对性地开展了修订工作,着重从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等方面,梳理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控措施。在投资领域,制定《中国铝业公司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中国铝业公司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特定领域的投资管理,增加项目风险管理章节,细化完善投资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在工程技术板块制订了《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带资建设类项目风险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专门的重大项目决策风险评估机构,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全过程运作流程的责任归属、工作规范、过程控制及项目后评价;制订了《中铝国际项目合同管理办法》,明确了合同执行的流程和责任,加强了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堵塞了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财务方面,在对公司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下发了《中国铝业公司关于加强担保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流程再次进行了重申,确保所有业务有章可循,所有管理要求通过制度固化。营销管理部门正在研究起草《中国铝业公司客户和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信用管理原则、体制及职责、信用调查及信用风险计量、信用标准及决策、信息报告与风险监控等进行明确。公司对此非常重视,目前已经两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营销管理部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还在进一步修改,尽快第三次上会研究。

  三、后续整改工作措施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党组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效大多数是在中央巡视组的大力支持和高压态势下取得的,对后续整改工作,公司党组决不能麻痹松懈,战略上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战术上要有打歼灭战的工作措施。要通过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改革改制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监管等措施,持之以恒推进各项长期整改目标的持续深入开展。

  (一)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领导

  公司党组带头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突出从严管党治党,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企业深化改革发展全过程。继续在建章立制、抓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方面的教育;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严肃问责,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加强整改督导,定期向中央巡视组汇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构建“不能腐”的有效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制度体系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完善,建立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完善干部管理和问责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营销、财务、工程、物流、发展体系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使廉洁从业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用好“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增量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将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一些违反或涉嫌违反纪律的对象,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通过对其诫勉谈话、岗位调整、免职降职等,做到宽严相济、治病救人;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强纪律审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下级纪委、外派调查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违反“六大纪律”行为,把“六大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失职渎职等侵害企业和员工利益的问题;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惩治的威慑作用。

  (四)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营造正风肃纪新常态

  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防止“隐身衣”、翻新花样手段,坚决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乱发钱物、公款吃喝、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努力营造清风正气;坚持抓监督,使“四风”问题整治不留死角,抓机制,使作风建设入规入笼,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通过内部巡视、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努力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五)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继续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大改革改制力度,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以防范风险为突破口,加快完善管理功能,提高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完善激励机制,改进项目的评估、考核、激励、监督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铝业公司将以此为新起点,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抓好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抓好依规治党、依法治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重点、谋长远,坚持不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积极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和全公司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的稳步实施,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通过我们的实际整改行动和整改效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中铝公司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010-82298207 1391020109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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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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