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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7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陈月飞

2016年01月17日10:54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江苏7人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本报讯 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江苏有6起,7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无锡高新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建洪违规报销、发放福利和公款吃喝问题。周建洪违规在公司账上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私车加油与保险等费用,用公款购买消费卡送礼,花费公款大吃大喝。周建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洪生富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至9月,洪生富先后8次违规公车私用。洪生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盐城市射阳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李松杨违规为女儿举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李松杨为女儿举办“升学宴”,收受19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至组织调查时仍有1500元未退还。李松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盐城市水利局原局长罗利民、副局长何玉良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罗利民、何玉良以建设城市防洪管理用房为名,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建设包括客房、练歌房、健身房、乒乓球室、浴室、餐厅等功能的招待用房。罗利民、何玉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对招待用房进行整改。

  连云港市连云区民政局局长李健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问题。李健为女儿举办婚宴51桌,并收取礼金,事后主动退还部分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灌云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钱勇违规收受现金、消费卡和实物问题。钱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现金、手表、消费卡等合计价值人民币23.5万元,并为请托人在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便利。钱勇受到开除党籍与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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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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