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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培解答"妄议中央"判定标准:界限为是否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2016年01月15日11:5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15日电 (李源)今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监察部副部长肖培,中央纪委宣传部部长陈小江,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在会上发布、解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并答记者问。>>>点击进入图文直播页面

有媒体记者提问,最近这段时间大家在讨论新的纪律处分条例里面有一条妄议中央的规定,有一些争议。请教一下中央纪委对于妄议中央怎么样判断,怎么样定义,有没有一个标准?如何区分是在妄议中央和提意见建议?

监察部副部长肖培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政治纪律规定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后面还有一句话,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这是完整表述。中国共产党闻过则喜,我们听得起批评,我们也欢迎批评,同时我们也征求各方面意见来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但有个界限,对中央大政方针,对大是大非,尤其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党的基本方针、理论、路线定下来的,全党的干部必须统一执行。四个服从,根本是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就是界限,所以前句话是热点,没有后半句话的解释就不完整。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表示,妄议中央是这次新的条例增加的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反腐当中发现的问题.过去我们处理干部都是去看贪腐问题,进行调查之后发现这些腐败分子无一例外在政治纪律上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是妄议中央.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按照党的纪律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些贪腐分子大多在政治上存在严重问题,中央大政方针制定后,在下面乱说乱讲乱议论,违背了党章的规定。通过审理这些案件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远远比贪腐还要严重。因此,我们在纪律处分条例当中把政治纪律提到更高的高度,这是每个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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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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