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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追责说成“下属生病、领导吃药”是混淆视听

2016年01月11日16:3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最近,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案例不时见诸报端,成为社会议论的一个热点。有人说,下属生病、领导吃药,是不是有点冤?

乍一听,貌似有道理;仔细琢磨,却是一个伪命题。这不是冤不冤的问题,“下属生病、领导吃药”这句话本身就是偷换概念,把下属和领导在党组织中的关系割裂开来,看成两个单独的个体,于是带出“连坐”“株连”等不当联想,传递“领导一点问题都没有、是在给健康人吃药”的误导信息,无益于积攒正能量,却助推了负面争议。

我们党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各自为政。党组织和党员之间,恰如整体和个体、“肌体”和“细胞”的关系。党组织对党员负有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之责,而这些责任主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来组织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党员犯错误、组织有责任,干部出问题、领导要负责,这强调的是组织层面的领导责任,绝非独立个体之间的“连带”关系。

从邓小平同志当初提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到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都是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当前实践来看,无论是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还是纪律审查的情况,都表明党员干部出问题表面上是自己犯糊涂,但根子却在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上。如果党组织真正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员刚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之时,就及时发现、立即拽住,主要领导管紧管严,班子成员不当“睁眼瞎”,犯错的人就不至于一错再错、积重难返,就不至于从“好同志”一下变为“阶下囚”。

而再次寻根溯源的话,之所以有些党组织不负责任,有些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甚至不管党不治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厘清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之间的责任关系。以前有人犯错误了,把个人批得体无完肤,而组织平安无事,领导毫发无伤,官照当、话照讲,长此以往,“宽、松、软”就会愈演愈烈,危害不容小觑。

如果要说追责是“吃药”,那不是“吃错药”,恰恰是对症下药。顺藤捋根,下属出问题,根据履责情况问责主要领导,就如同中医看病,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拔病根,就像治风寒从疗体虚入手,从组织肌体健康下手调节调理、辨症施治,解决根本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理解党员和党组织、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深刻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只有毫不含糊地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下属才不会出事;下属不出事,自己才不会被追责。出了问题,就该承担责任,不存在是否“陪吃药”“吃错药”的问题,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冤不冤枉”!(芝茗)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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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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