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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派驻监督做深做细做实

记者 窦克林

2016年01月11日16:3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方案》将派驻机构就是纪委的延伸具象化、实体化

以做减法的方式换取做乘法的效果

以挺纪在前为导向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不仅要解决“有监督”的问题,更要解决“强监督”的问题。从这一视角审视,就会发现派驻全覆盖绝非简单的机构调整,而是深层次触动体制机制催生派驻监督“化学反应”的重要改革创新,目的在于提高监督实效、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代表的就是上级纪委

坚持问题导向,是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

体制机制不顺、关系不清、定位不准,曾是妨碍派驻监督发挥作用的重要问题。过去,有的派驻机构把自己当作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开展工作以落实驻在部门意图为主,对发现的问题,不是主动向派出纪委报告,而是捂着、闷着,成了“不抓老鼠的猫”。

奔着问题而去。2014年12月,中办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设置形式、机构名称、职责权限、工作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次出台的《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定位、理顺关系,把《意见》的改革要求细化为具体制度安排:“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中央纪委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体制和制度上强化了派驻机构的权威,消除了发挥派驻作用的障碍。

驻某部纪检组的一位司局级领导干部对这样的改变深有感触:原来与驻在部门党组是协助关系时,因纪检组总干“协助”的活,而被人当面打趣为“稻草人”。“现在很清楚,就是监督与被监督,我们代表的是中央纪委,是专门来搞监督的!”

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既强化中央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又从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固化这一创新。《方案》明确提出,“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不再保留27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承办中央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这些制度规定,与“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为主”的改革举措相互配合,成为派驻监督的重要保障。

对一些由内设纪检机构划转而来的派驻纪检组而言,这一改革的影响更为深刻。改革前,内设纪检机构接受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的双重领导,但实际上主要是接受所在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向中央纪委请示报告相对较少。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改革彻底改变了这一工作局面。

中央纪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组的徐明爽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纪委、派驻监察局改为派驻纪检组后,“中央纪委要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可以说,《方案》把“派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一本质落细落实了,将派驻机构就是纪委的延伸具象化、实体化,使派驻机构站稳了姓“纪”的立场。

就得专门干监督执纪问责的活

每一项改革都有其核心内容。派驻全覆盖的核心就是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强化派驻监督职能。

近年来,强力正风反腐的实践已经证明,纪检机关的职责越聚焦,工作就会越深入、越有成效。作为中央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派驻机构在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的实践中,对“聚焦”的好处已有深刻体会。

“只会搞警示教育、作廉政报告、签廉政承诺书,难以树立威信。”采访中,一些纪检组组长认为,纪检组只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功夫,才会有成效。近年来,驻商务部纪检组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数据显示,该纪检组2013年进行纪律审查7件,2014年上升为10件。2015年前3个月,就已初核10件、函询3件、了结9件、诫勉谈话3人,并立案审查3名司局级干部。

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对派驻机构的职责进行了再聚焦,要求派驻机构“主要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的定位”。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认为,《方案》为派驻机构找准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对派驻机构“干什么”的问题给出了明晰的答案。

在明确职责的同时,《方案》进一步划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这个监督重点对象,明确要求“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面’到具体的人和单位,我们的工作方向更加明确,靶向更为准确。”中央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副组长张志刚表示。

往深处看,明确重点对于保证综合派驻的监督效果更具现实意义。“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单位多、线长面广,看起来工作量、难度都增加了,其实却不然。”有专家认为,抓住重点,一个纪检组实际上也就是盯住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看住几十个直属单位,完全可以顾得过来。“这是以做减法的方式换取做乘法的效果。”

深化“三转”,永远在路上

纵观此次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无论是厘清定位,还是理顺关系,其成效最终还要通过具体工作来体现。“既满怀期待,又忐忑不安。”多位派驻干部坦言,改革为派驻监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也因此感觉到了压力,特别是对照同为党内监督的“巡视”,派驻机构尤其需要抓紧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方面取得突破。

“怎么干”、“怎么才能干好”,成为实现全覆盖之后派驻机构的第一要务。“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方案》为站在新起点上的派驻机构指明了开展工作的方向。

既代表中央纪委,又熟悉驻在部门的情况,是派驻机构的天然优势。“如果把巡视比作定期的大型体检,我们就是日常的健康检查。”驻水利部纪检组的任长征表示,作为常驻不走的监督力量,紧盯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切实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一定能找出找准驻在部门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必须以挺纪在前为导向深化‘三转’,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访中,从派驻机构负责人到普通派驻干部,几乎都谈到了这一点。他们一致认为,如果“穿新鞋、走老路”,仍是按照过去的工作套路来,那就难以取得好的效果。派驻机构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升级”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方法,而路径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冲着纪律去,各个环节和全过程都围绕纪律展开”“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等这些耳熟能详的话语,真正变为派驻监督的生动实践。

改革,决不是另起炉灶、从零开始;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也绝不意味着在惩治腐败上有所放松。

当前,从信访、巡视和审计等渠道,以及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情况看,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绝非净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覆盖后,派驻机构必须将问题线索大起底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五种分类标准及时处置,对违反党的纪律甚至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信必核,有问题线索必查,绝不手软,推动正风反腐持续深入。”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组长赵惠令等多位同志认为,纪律审查是一项政治工作,也是最具震慑力、最有效的“利器”,必须始终紧紧抓在手里、夯实用好。

……

派驻监督越深入,越是考校派驻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作风。实现派驻全覆盖后,派驻机构能否按照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发挥作用,最重要的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派驻机构干部必须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贡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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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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