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建阳
12月1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原教育局局长、保亭中学校长伍四明受贿案件公开审理,保亭检察院指控其受贿52万余元,法院未当庭宣判。
保亭检察院指控,伍四明在担任保亭中学校长和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老板在承揽工程和拨付工程款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2万余元。
据介绍,2012年至2015年间,伍四明先后收受他人“好处费”后,今年4月到6月间,他担心事情败露,将部分受贿款或退还给当事人,或退缴给纪检部门。今年7月,伍四明到检察院投案。案发后,伍四明妻子主动将部分赃款上缴保亭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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