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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纪委首次约谈6名地市和省直单位“一把手”

2015年12月15日08:38   来源:南粤清风网

原标题:省纪委约谈6名地市和省直单位“一把手” 黄先耀强调:要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12月上旬,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约谈3名市委书记,省纪委副书记陈伟东、王衍诗、陈波各约谈1名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按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题约谈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广东还是首次。

  “约谈的关键是为了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黄先耀说。一名被约谈的市委书记也感慨地说:“这是我第一次被纪委书记约谈,触动很大,今后主体责任要扛得更紧,不敢松懈。”

  约谈前已经准备好“问题清单”

  对具体人具体事点名道姓说问题

  围绕问题谈责任,是这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的鲜明特色,此次被约谈的6家单位的选择颇具针对性。在约谈前,省党廉办通过搜集近两年来巡视、审计和纪律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谈话指向。譬如,有的地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委长期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地方官商勾结,存在以收送“红包”形式买官卖官、权钱交易,一查一个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放纵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长期没有清理;有的地方土地违法问题禁而不止、纠而复生,甚至领导干部或其亲属从中渔利;有的地方滥发乱发奖金,肆意践踏党的纪律和规矩;有的地方基层干部骗取涉农惠农补贴成风,严重侵犯群众利益;有的单位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管党不严;有的单位随意挪用专项资金,不把财经纪律当回事;有的单位多名领导干部违规打高尔夫球,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

  黄先耀对被约谈的书记们说,这些问题,看似个别现象,但有一定代表性;有的是发生在基层,有的是长期积累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没有履行好,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已经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约谈中,省纪委负责人都是开门见山,直接点明本地本单位反映最突出的具体人,点明本地本单位反映最突出的具体事,旗帜鲜明地指出问题,帮助他们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把各级党委“子不教、父之过”和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的道理讲通讲透,要求约谈对象从本人以及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存在问题谈起,从个人和班子查找原因,触及约谈对象的灵魂。黄先耀对几位市委书记说:“政治生态环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很大。但当前有些领导干部思维还停留在党的十八大以前,红包礼金照收;有些干部不长记性,一直到今年春节还在收钱,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

  一名被约谈的市委书记向黄先耀坦言:“通过谈话,我深刻认识到共产党的书记一定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不抓紧经济建设无法形成新常态。”他还分析说,欠发达地区干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根深蒂固,要加大力度教育干部认识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从使用干部开始做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同时对腐败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才能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要求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

  对照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查漏补缺

  “过去也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很重要,但认识不深刻,意识还不够强,办法还不够多,工作碎片化严重。”被约谈的一位书记向黄先耀敞开心菲。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广东反腐力度前所未有,今年1-11月立案1.3万件,其中查处厅级干部155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先后查出了重大腐败案件,甚至查出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但是,有的地方单位对发生在本地本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讳莫如深,在查找问题原因时退避三舍,躲躲闪闪,顾左右而言之。这就是责任缺失的表现,是缺乏担当的表现。

  对此,黄先耀说:“如果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经济社会建设很难健康发展。”约谈时,他多次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多花点精力,多花点功夫。党委(党组)书记既要履行好自身的责任,又要将压力传导到下一级党组织,传导到基层。他强调,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要加强领导,对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提拔的提拔,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合理、政治过硬、战斗力强。

  黄先耀在谈话时还指出,约谈地方单位存在的问题,有的如收受“红包”、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全省也不同程度存在,既有监管不力的原因,也有制度不规范的原因;既有执纪执法不严的原因,也有领导干部不自律的原因;既有腐败增量惯性大的原因,也有腐败存量基数大的原因。他要求:“今后本地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须对照检查,不能泛泛而谈,更不能避而不谈,要从身边人身边事谈起才能触动灵魂,才有警示作用。”

  被约谈的书记们表态: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将每一年的任务清单化,每年什么时候要做什么要形成机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减少腐败存量、控制腐败增量,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

  要求党委书记加强廉洁自律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将逐级开展约谈

  近年来,广东几乎每查处1名“一把手”都能带出不少问题。譬如以李维员为市委书记的乐昌市委,11名常委中有9名常委存在逢年过节大肆收受“红包”礼金的违纪行为;另外乐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部分成员以及市直单位、街镇等多名领导干部也存在此现象,涉及人员共计78人,其中处级干部33人,乡科级干部45人。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引发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党委书记至关重要,用好一个书记就能带好一个地方,所以对党委书记廉洁自律的要求更高。”这是黄先耀在谈话中讲得最多的一句话。为此,他再次强调,党委书记要抓班子、带队伍,一级带着一级干,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实现经济社会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努力为广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被约谈的书记们则表态,今后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牢牢抓在手上,率先垂范,作廉洁自律表率。

  在谈话中,黄先耀还特别注重推动具体民生问题的解决:农村腐竹小作坊环境卫生问题,历史名人纪念馆收门票问题,渔民油差补助问题……与约谈对象深入交换意见,并提出要求。

  接下来,省纪委约谈工作将会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近日,省党廉办将提请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通知,促进各地各单位抓紧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现提醒谈话全覆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借鉴省党廉办的做法,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释放出进一步抓早抓小的明确信号,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明确纪律审查是成绩,抓早抓小也是成绩,全面贯彻中央纪委“三转”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严肃用好抓早抓小成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对屡教不改的,按顶风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

  ■评论文章

约谈,牵住“牛鼻子”的又一抓手

  省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地市、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在广东还是第一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要管党,管的就是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紧紧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广东省纪委四次全会作出明确部署,今年要“巩固落实主体责任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省纪委说到做到。拉拉袖子,扯扯耳朵,甚至大喝一声……省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地市、省直单位党委“一把手”,在廉洁自律高线和纪律处分底线之间,又探索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新形式,使之成为牵住“牛鼻子”的又一重要抓手,切实有利于抓早抓小和预防腐败。

  要通过约谈,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决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督促各地各单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审查,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突出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约谈要避免流于形式,就要有严密的设计安排,使之成为党内规矩,成为工作机制。从此次广东省纪委的约谈工作可以看出,这是一次精心筹备、有的放矢的工作。

  约谈前,通过巡视机构、审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收集梳理问题,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研究,制定约谈计划,发出约谈通知书,指明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约谈中,开门见山,有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见人见事,要求约谈对象回答本地本单位“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群众对哪些问题反映强烈;回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谁反映比较多,都是哪些问题。约谈后,针对约谈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给力度不够的“加把火”,给办法不多的“补补课”,给想当老好人的“敲警钟”,给新班子“提个醒”。

  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实践探索永不停顿。下一步,广东省将印发通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全面建立党委、纪委领导定期约谈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制度。围绕“六大纪律”和“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约谈内容,规范约谈程序,完善约谈机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不断创新约谈工作方式方法,区分不同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持续传导压力,着力提升约谈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大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的约谈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将抓早抓小制度逐级推向基层,实现谈话提醒全覆盖。

  管党治党责任重大。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的规定,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只有主体责任真正落实,才能从容自信应对更加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才能从容自信应对“四个全面”战略任务,在追求“中国梦”的康庄大道上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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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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