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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纪委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2015年12月09日08:2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新疆区纪委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11月份新任职的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就新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坚守共产党人本色、依法秉公用权和履责担当进行谈话提醒。

  会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炼。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于行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民造福、为党分忧,不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要严格按照党内设定的程序和规定办事,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重要事项、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名新提任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在会上发言,大家在在发言中表示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恪尽职守、不辱使命,践行宗旨、廉洁自律,全力以赴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此次廉政谈话,还对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运用廉政法规知识进行测试,并对测试情况进行点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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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醒、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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