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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筑牢基层“防腐”堤

方力

2015年11月27日09:09   来源:浙江日报

原标题:筑牢基层“防腐”堤

“苍蝇”虽小,却让群众有切肤之痛。

早提醒、勇亮剑,以最坚决的态度查纠群众身边的“四风”;大排查、大起底,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线索一件也不放过;谋长效、堵漏洞,从源头筑起农村“防腐”大堤……

针对纪检监察信访量80%来自基层,其中反映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占绝大多数的实际,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执纪在先,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在基层得到充分落实。

“县供销合作总社3名副科(局)级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性质的‘牌局’,被就地免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该单位一把手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是海盐县纪委在最近半年里,发出的第6份查处违纪问题的通报。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周末工作之余,就没注意,认为大家是同事,一起打个牌、赌点小钱不会有事,没想到……”接受调查时,县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原委员、原副主任费雪其坦言,自己没有认识到“牌局”问题的严重性,“肠子都悔青了”。

作风问题无小事,违纪行为无大小。我省坚持防微杜渐,切实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早在2013年7月,省委就决定从省直机关干部抓起,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远离“酒局”、“牌局”,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省纪委以整治“酒局”、“牌局”为重点,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省委治理“两局”要求,严守“七个一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力度,重拳整治“四风”顽疾。同时,坚持开门正风肃纪,通过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络和微信举报平台,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快速反应、严查快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今年以来,我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751起,处理1035人,党纪政纪处分450人,通报典型案例1439起,公开曝光563件。

基层存在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

“1200万元!”日前,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东山头村的村民们,从法院判决书上获悉村里一群干部这些年来所“动”的村账总数目,惊呆了。

这起案件,东山头村有6名村干部涉案,这群原本应该带领村民谋发展、奔小康的“领头雁”,却不断蚕食、挪用村集体的各种资金达1200余万元。

“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要求,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企图瞒天过海,殊不知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椒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初,省纪委要求县级纪委及时会同乡镇纪委,重点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的线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大起底,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强大声势。紧接着,省纪委又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级纪委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一次整治和查处。

杭州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政科原科长陈官富,伙同他人以妻子陈某等人名义,违规办理三墩镇兴隆桥90号公房房卡两张,并伙同他人陆续骗领上述两套公房的拆迁补偿费、过渡安置费共计41万余元,其中陈官富实得22万余元。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宜山中队原中队长吴登跃,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金额达46.5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计15万元;以单位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地查处的一起起案件,让群众看到了我省解决基层腐败的决心。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6994人。

不仅如此,我省在严肃查处基层“苍蝇式”腐败的同时,更查找问题背后制度建设和执行上的漏洞,查找乡镇、村居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形成严查案件、严查制度、严查责任的“三查”工作机制。

据了解,今年,全省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实行责任追究的案件141件;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185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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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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