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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企改革 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2015年11月25日09: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深化国企改革 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中央政治局日前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巡视5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会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这一“把脉问诊”,为国企兴利除弊、破旧立新开出了“药方”,指明了方向。

国有企业是国之重器,改革成败关乎经济全局、全民利益。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是上市公司,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从严治党,国企不能例外。

一方面,国企姓“公”。追根溯源,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必然产生“一切向钱看齐”“一切以我为重”的缺陷。国有企业的诞生,正是为了克服这种逐利性和盲目性,让经济增长的红利惠及全民福祉。同时,国有企业的存在,也有利于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让资源配置更加充分合理。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识大体、讲大局,自觉克服“一亩三分地”的局限性。在这点上,党的领导,不可或缺。

另一方面,十八大以来,从已经查处的案件以及巡视发现的问题来看,侵吞、贪污国有资产、大搞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搞小集团、小圈子现象严重,部分国企为了小圈子利益,拖延改革进程,甚至抵制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有的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因此,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把纪律和规矩在国企中挺起来,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事实上,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管理也并不矛盾,决不能人为将其对立,用后者否定前者。党的领导说到底,是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是讲大局、把方向,而不是具体介入到生产组织活动,以外行领导内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不可否认,国有企业的确存在种种弊病。比如,一些领域竞争不充分,某些国有企业靠山吃山,不思进取,缺乏活力;比如,部分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僵化,干部上下渠道不通畅;再比如,有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部门职能重叠,推诿扯皮现象较多,效率低下。

办法总比困难多。说一千道一万,还得靠改革。用好改革的利刃,方能杀出一条血路。在这个意义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林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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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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