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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至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7起

2015年11月18日08:4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云南:1至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7起

  “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王俊于2015年9月13日驾驶公务用车到金殿后山青缘农家乐与家人和朋友吃午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1月2日,云南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了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形式、新动向,主动出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一寸不让、持续发力纠正“四风”。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7起,处理党员干部5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2人。

  紧盯节点,纠正“四风”不放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就是要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云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云南省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随后,派出7个明察暗访组,由省纪委常委、副厅长带队,分赴10个州市及24个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全省各州市、各部门也紧盯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今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芒市成立23个检查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发现问题10多个,通报违纪干部4人,单位内部处理4人,问责单位主要领导2人;省直机关纪工委从工商、公安等部门抽调15名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先后到文化厅、体育局等50多个省直机关及下属单位,以及云南民族村、昆明世博园等20多个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涉嫌违规违纪线索12条;大理白族自治州共开展监督检查1034人次,检查党政机关1123个,餐饮娱乐场所242个,发现问题196个,处理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问责3人。

  在狠抓节点的同时,还注重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云南省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云南网等媒体上开设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和专栏,及时发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相关信息。大理州今年以来4次对2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昆明市东川区今年以来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先后3次选取48件63人典型案例进行了实名通报。

  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不手软

  “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防止各类作风问题改头换面、‘登堂入室’。”云南省纪委领导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云南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狠刹“四风”为重点,从“细”处着手、“实”字着力,集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4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查处公款旅游问题2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76起,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查处收受“红包”问题11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

  全省各州市、各部门也纷纷联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行为露头就打,让“四风”无处藏身,形成强大震慑。昆明市在今年开展的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查处违规收送“红包”领导干部60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3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大理州出台《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六条禁令》,查处收送“红包”问题10起,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澜沧县今年1月至10月共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查处公车私用问题2起,党纪处分1人、问责1人。

  在重拳整治的同时,不断健全狠刹“四风”、改进作风的规章制度。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月报制度,云南省坚持每月在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上公布《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昆明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暂行办法》;剑川县出台了《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

  严肃追责,一案双查不留情

  2015年2月9日,巍山县五印乡退休职工沈忠文乔迁新居大操大办,收受礼金4.2万元。五印乡党委给予沈忠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5年4月3日,会泽县环保局局长陈文宝、会泽县大井镇人大主席李学昆、大井镇蚂蟥塘村党总支书记罗全志等11人到会泽县某餐馆就餐,共计消费人民币1948元。在李学昆安排下,大井镇蚂蟥塘村村委会主任陈荣宪用公款支付了该笔费用。会泽县纪委分别给予李学昆党内警告处分,陈文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就餐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2015年5月27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副主任科员魏振江,私驾公车到某饭店与朋友就餐被群众拍照并上传网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此外,还切实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沾益公路管理段在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购买购物卡向职工发放,共计支出5.68万元。曲靖公路管理总段党委给予沾益公路管理段党总支书记朱昆伟、段长刘兴元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纪检组组长张庆辉、工会主席许燕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全部予以清退。

  “反‘四风’不是一阵风,而是一场持久战。”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强调,对那些顽固地变着花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六个严禁”的行为,必须高度警惕、寸步不让;对那些对抗“四风”整治的党员干部,必须从严惩处、决不手软。(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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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姚茜、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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