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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权:纪律建设既要抓“关键少数” 也要面向全体党员

2015年11月13日09: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纪律建设既要抓“关键少数” 也要面向全体党员

  《准则》树立了全体党员应当模范遵守的道德标准,确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身体力行的自律准则。《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列出了具体的“负面清单”,同时也注重约束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管住“关键少数”。

  记者: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请您谈一谈这一特点在两项法规中有何具体体现?

  尤权: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是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准则》紧扣“廉洁”这个主题,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8700多万全体党员。明确要求全体党员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树立了全体党员应当模范遵守的道德标准。同时,又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确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身体力行的自律准则。这些道德标准和自律准则,是对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诠释,是对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传承,是对党章关于廉洁自律要求的具体化,全体党员应当一体遵循。

  《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列出了具体的“负面清单”,画出了清晰的行为底线。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逾越纪律底线就要受到严肃处理。同时,《条例》注重约束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管住“关键少数”。比如,《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这就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又如,《条例》专门对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作出限制性规定,目的就是防止利益冲突、权力滥用。再如,《条例》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强化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与立规并重,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把握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记者:在引领党员干部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的过程中,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有何意义?

  尤权:《准则》和《条例》坚持立德与立规并重,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把握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

  在纪律建设方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可以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一些地方、部门之所以出现塌方式、系统性腐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地方、部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自律不严,甚至带头搞腐败。《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目的就是要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进而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

  抓纪律建设,只盯住“关键少数”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管住大多数。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群众看我们党的先进性,往往是从身边党员的言行来看。如果每一位党员都能坚持道德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就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要看到,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从普通党员干部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只有慎微慎始,才能夯实党性修养,走好每一步。因此,作为党的组织来讲,抓纪律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面向全体党员。

  推动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两项法规,重点是抓两个方面:一是抓教育,唤醒全体党员党规党纪意识;二是抓执纪,要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

  记者:《准则》是面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而《条例》则为全体党员画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请您结合实际,谈谈下一步如何推动广大党员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

  尤权:《准则》标杆引领,《条例》底线防守,为全体党员提供了自律准则,划出了行为禁区,体现了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正确方向。各级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推动广大党员贯彻落实,重点是抓两个方面:

  一是抓教育,唤醒全体党员党规党纪意识。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唤醒全体党员党规党纪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增强全体党员党的观念,补足精神之“钙”;要将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心上,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触碰、不逾越。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要运用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使得学习能够入心入脑、触及灵魂。要教育和引导每一名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时时处处用党规党纪对照自己的言行举止,作自觉遵规守纪的典范。

  二是抓执纪,要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徒法不足以自行。《准则》和《条例》的执行,既要倡导党员自觉遵守,也要严格执纪、强化他律。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才能树立起来。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贯彻执行不力和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问题,要批评教育、坚决纠正。要严肃执纪,对党员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动辄则咎、严肃处理,强化知止、不敢、震慑的氛围。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早提醒、早处置,起到当头棒喝、教育警醒的作用。

  我们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就要学习谷文昌等先进典型,从他们身上吸取政治营养,作为行为标杆,深学细照笃行,加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践行更高更严的要求。

  记者:十几年扎根海岛、一生为人民服务的谷文昌是“关键少数”中的优秀代表,在砥砺德行的同时,他也是自觉遵规守纪的楷模。请您谈谈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如何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将两项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更严要求落到实处?

  尤权:谷文昌同志是领导干部的先进典型,习近平总书记对他给予了高度评价,将其誉为“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县委书记的典范。我们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就要学习谷文昌等先进典型,从他们身上吸取政治营养,作为行为标杆,深学细照笃行,加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践行更高更严的要求。

  一要始终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两项法规对党员干部最根本的党性要求。谷文昌同志无论在任何岗位、何种处境,都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保持党员本色,坚定理想信念。他告诫自己:“我是经过沟沟坎坎的人,但我始终坚定,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党,相信党组织。”我们向谷文昌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方向。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要保持个人干净。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干净,就是为政清廉、一尘不染。《条例》为广大党员划出了行为底线,明确了党员保持个人干净的要求。谷文昌同志说:“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他长期在林业系统当领导,却从不沾公家一寸木材。他从不为家人谋取任何特殊待遇,爱人要提拔被他卡下,30年职级没有变化。我们向谷文昌等先进典型学习,就是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准则,坚守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真正做到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担当。谷文昌同志常说:“共产党人要敢于面对实际,对人民负责。”面对东山风沙肆虐、恶劣的自然环境和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期盼,他立下誓言“不治服风沙,就让风沙把我埋掉”,带领东山人民“上战秃头山,下战飞沙滩,绿化全海岛,建设新东山”,把昔日荒凉的海岛打造成为“东海绿洲”。我们向谷文昌同志学习,就是要像他那样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敢于直视矛盾、攻坚克难、承担风险,认真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干事创业的成效造福于民。当前,要把实施两项法规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用坚强的纪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记者 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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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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