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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到“家”家必破

2015年10月26日09:4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腐败到“家”家必破

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周本顺的违纪行为中有这样一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礼金、礼品,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妻贤夫祸少,子孝父平安”。领导干部廉洁与否,与家庭成员有很大关系。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案要案,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行为中往往有家人参与其中,有的是夫妻帮,有的是父子兵,更有甚者全家“总动员”。他们不是团结在一起干事创业,而是相互“抱团”贪污受贿、非法敛财,导致最终一起走上不归路。“全家腐”的家族式腐败让人痛心、引人深思。

1 “夫妻店”“父子兵”“亲兄弟”……腐败到“家”终酿悲剧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周滨、刘德成、郭连星、蒋峰,这些之前几乎不为人知的名字,逐渐因父辈的贪腐进入舆论的视野。他们利用父辈职权收受贿赂、非法经营、聚敛巨额钱财,暴露出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上梁不正下梁歪”,利用手中的权力变现,与“家里人”互相勾结,沆瀣一气,最终酿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人生悲剧。

相似的剧情之前也曾多次上演。山东省烟台市原副市长矫智仁因受贿在受审时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冰冷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正是这种变味的亲情捆绑,让一些腐败官员将家庭变成谋利共同体,成为其走向堕落的重要动因和推手。时隔多年,矫智仁的那句话依然引人深思。

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将刚从国外回来不久的儿子刘德成交给了某民营企业董事长邱某,并暗示他“带一带儿子”。此后不久,邱某与其他人共同出资100万元,为刘德成注册成立了一个化纤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直接为刘德成的公司输送利益825万元。“老子办事,儿子收钱”。就这样,刘德成在刘铁男的“帮助”下,获取巨额财富易如反掌,而这些财富加剧了他们父子俩人生堕落的进程。

在贪腐的“战场”上,除了父子兵,还有亲兄弟。兄弟中有人做官,有人经商,两者各有分工借用权力寻租,一家人共同“发财”。贵州省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乔洪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死缓”的同时,其弟弟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一个“有能耐”的哥哥,一个“不成器”的弟弟,哥哥为了拉弟弟一把,结果兄弟俩一道坠入犯罪的泥潭。

不难看出,如果党员领导干部总想利用职权为家庭、为儿女等“家里人”谋取利益,在亲情面前丧失原则,在利益面前肆意弄权,把感情和家族利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就会形成“家族式腐败”、“抱团式腐败”。

看似一人当官、“全家”受益、风光无限,但有一人“落马”,往往也拔起萝卜带出泥,难逃“全家覆”的结局。

2 “坑儿”还是“坑爹”?家风不正,贻害无穷

自古以来的无数教训表明,如果官员对配偶、子女等约束不严,甚至纵容其借助自己的权势谋取私利,往往会引火烧身。

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受封建观念的影响,一旦获得权力,便把家庭甚至家族利益放在首位,认为自己有为家庭或家族谋取利益的“义务”。于是,家庭或家族成了亲情捆绑下的利益共同体、腐败共同体。正是这种变味的“小家庭”观念,造成后院失守,促使贪腐官员在不归路上越行越远。

刘铁男收受贿金中,大多数都是通过其儿子刘德成获得的。认为走正路太艰辛的刘铁男,不仅将走“捷径”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还教儿子想方设法走“捷径”。在刘铁男的“教诲”下,刘德成确实找到了“捷径”——利用父亲的职务影响力、手中权力攫取金钱。于是,随着刘铁男官越做越大,刘德成钱越挣越多。然而,欲壑难填终成空。其父子二人锒铛入狱的悲剧,到底是“子坑了爹”,还是“爹坑了子”,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最为清楚。

“这些老板主动投怀送抱对他腐蚀,使刘德成很容易挣到了钱,使他发狂、发癲、发傻,在错误的迷途中越滑越远。”在接受调查期间,刘铁男对自己利令智昏、溺爱纵容导致父子今时的结局悔恨不已——“在他经商挣钱的问题上,作为父亲的我,扮演了一个错误的角色。”

此时的刘德成也如梦初醒:“如今觉得当时我们父子都错了,抛开我们以权谋私不说,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就错了,奋斗的原动力就错了,这也是我们父子犯罪的一个共同原因。”

“欲治其国,必先齐其家”。权力是人民所给,是为人民做事的,而不是为家人谋利的。为民谋利,换来的是百姓的口碑;为己谋利,落下的是百姓的骂声,得到的是家破的悲剧,损害的是党的形象。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为官者对家庭有爱,但这种“爱”却不能突破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对家庭的爱,很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努力形成好的家风。万里送子当农民,陈云“不为子孙谋”,焦裕禄不准孩子“看白戏”、郑培民不让儿子搭顺路车……这些党的优秀干部以身作则正家风,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镜鉴。

3 清廉自守管好家人 才有“全家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良好家风很有必要也非常重要,每一个党员都须“起而行之”。

从革命战争年代走过来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们,在约束“家里人”方面堪称模范,他们严格家规、清正家风,至今仍被传为美谈。

毛岸英从苏联留学回国后,毛泽东把他送到农村和工厂接地气;刘少奇的长女刘爱琴读大学时回家要车接,他知道后严肃地批评说“坐电车和公共汽车不一样吗”;周恩来生前为其亲属制定了“十条家规”;陈毅对父母坦率地提出“你们也要遵守革命纪律,得来个约法三章”……这些家规,既是管家治家的严规铁律,更是滋养家风的良田沃壤,值得我们学习。

党员干部的家风事关重大,一头连着党风,一头连着民风。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慎权、慎欲、慎独、慎微,以身作则管好家人,有针对性、经常性地进行教育监督,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胡作非为。同样,官员家属当好“廉内助”、“守门员”,常吹“清廉风”,让官员时刻保持清醒,也是对家庭的厚爱。只有全家人相互支持,相互提醒,共守廉字诀,共树好家风,方能面对外界诱惑岿然不动,在人生路上行稳致远。

好的家风还应该有制度约束。“夫人干政”、“子女经商”,等等,说到底还是权力有缝隙、制度设计有漏洞。如果权力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能极大地减少官员的夫人、子女将其权力变现的可能。

今年5月,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该《规定》直指官员的“家里人”,正家风、促党风、带民风,带了个好头。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这是一个可以够得着的高标准,每位领导干部都应努力践行之。(龚洋浩 唐轶康 贺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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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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