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0月22日电 (姚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进行了五类划分,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原文如下: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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