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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少勇:如果反贪局长怕腐败分子,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2015年10月16日15: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如果反贪局长怕腐败分子,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

10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在石家庄举行命名表彰大会,授予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要恪守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当天,与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如是说。

从检33年,彭少勇不知经历过多少良知和恶念的博弈,泪水和鲜血的交织,罪和无罪的界定,他始终选择做一个正义忠诚守望者。

面对荣誉,彭少勇坚称:“这份坚守就是担当,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审慎用权,绝不能让冤假错案发生。”

批捕还是不批捕?

2014年2月18日晚,顺平县北朝阳村村民王玉雷在回家路上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旁边有血迹,怀疑其死亡,遂拨打“110”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报案人王玉雷。

3月15日,顺平县公安局以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顺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顺平县检察院讯问王玉雷时,发现其右臂用石膏固定,且供述前后矛盾。3月21日,该案报到保定市检察院时,批捕期限只剩两天。作为主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捕与不捕,成为彭少勇的两难抉择!

如果错误批捕王玉雷,有可能造成另一个内蒙古“呼格”案;如果不批捕,则可能成为一个悬案,到时候被害人家属上访、网络炒作、嫌疑人出逃再次作案,责任谁担?

于是,彭少勇坚决顶住巨大压力,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指导顺平县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同时,迅速启动引导侦查机制,提出9条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凶。

顺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对公安机关报捕材料和证据依法进行审查,发现王玉雷供述前后存在矛盾——王玉雷询问、讯问笔录共有9次,其中前5次均为无罪供述,后4次为有罪供述。

在有罪供述中,王玉雷对作案工具有斧子、锤子、刨锛三种不同供述,而这三种工具都不能与尸体照片显示的“U型”创口同一认定。

在连续两次提讯王玉雷之后,顺平县检察院认为该案存在重大疑点,随即向保定市检察院汇报,并引起保定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

3月21日,保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召集保定市、顺平县检察院业务骨干,就王玉雷案进行“研究”。此时,离批捕期限还剩最后两天。身为主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批捕还是不批捕,成为彭少勇面临的重大抉择!

会议室内,气氛紧张。持“批准逮捕”意见与持“不批准逮捕”意见的检察官们,各抒己见。

彭少勇深知,自己既是刑事诉讼的参与者,也是侦查活动的监督者,更是捕与不捕的决策者,必须服从法律,让证据说话。接到顺平县检察院的汇报后,他经过仔细审阅卷宗、排查证据、研判案情,已然胸有成竹。

彭少勇喝了一口浓茶说:“我认为该案存在三个不足信,即作案时间不足信、有罪口供不足信、认定有罪不足信……”

所有人都在仔细聆听。

在彭少勇的引导下,最终提出了9条补充侦查意见,认为应当扩大侦查范围,对被害人王伟与其他人是否存有矛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案发现场疑似作案人遗留的带血手套到北京、石家庄、沧州进行微量物证鉴定。

2014年3月22日,根据保定市检察院的指导意见,顺平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王玉雷案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了《不捕理由说明书》《补充侦查提纲》。公安机关随即对王玉雷变更强制措施。

7月1日,王玉雷被无罪释放。

在此期间,顺平县公安机关重新确定13名重点嫌疑人员,分别抽取血样进行DNA鉴定,同时对案发现场提取的手套再次委托鉴定。鉴定机构经过对手套内层的提取物进行鉴定,发现混合基因分型,与重点嫌疑人员王斌的DNA鉴定能够同一认定。

7月7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斌提请逮捕。7月14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王斌批准逮捕,此时,距离作出对王玉雷不逮捕决定已经过去了116个日夜。9月15日,王斌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1月1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王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成为检察机关严把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并引导侦查缉获真凶的典型案件,并被写入2015年最高检在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

“反贪局长连腐败分子也要怕,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19岁的彭少勇从徐水县医院调到了县检察院工作。当时,1979年刑法、刑诉法刚颁布,高中毕业一边在电大学中文一边当书记员的他感觉理解法条很吃力,可耳濡目染中,对检察官职业又无比热爱。

“能运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对哪个年轻人不充满诱惑吆。”想起当年的选择,彭少勇眼睛放光。

1983年,彭少勇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国政法大学,师从高铭暄、江平等名师。他如饥似渴地学,“得让自己的想法跟能力相适应”。就这样,彭少勇成为市政法系统最早接受过系统高等法学专业教育的从业者。毕业后,他谢绝了高检院的挽留,回到徐水县检察院。

到一线办案子,蹬辆自行车,整天往村里跑。有时忘了带干粮,一饿就得一天。晚上找不着住的地方,就在乡卫生院病房外面歪一宿……

不仅办案,彭少勇还到县直各个机关搞法律培训。在徐水县检察院的10多年,奠定了彭少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办案能力。1996年,彭少勇因工作突出被任命为易县检察院检察长。

在他的努力下,易县检察院的工作很快大有起色,排名进入全市先进行列。2003年非典之际,他服从组织安排,任保定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从彭少勇迈入市检察院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他将全部的心思投入到反贪污贿赂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往往人际关系复杂,犯罪方式隐蔽,查办案件会有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干扰。2004年,彭少勇带队查办某县政协副主席兼交通局长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160万元特大窝案。

犯罪嫌疑人系保定查办的极少实职副县级干部,加之当过侦察兵,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在传讯了涉案其他人员后,他闻风出逃。

面对威胁,彭少勇说:“如果一个反贪局长连腐败分子也要怕,也要手下留情,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

坚信“邪不压正”的彭少勇派出三个办案组,短时间内即在石家庄一栋破旧的居民楼里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后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2006 年度河北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

10年前,彭少勇分管查处的一起案件被称为2005年全国第二号大案,该案中,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原总经理范建华贪污、挪用公款,涉案金额达5.6亿元,涉案款项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委托理财资金。

案发消息引起巨大恐慌,部分职工甚至要求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检方侦查发现,范建华贪污、挪用的大部分款项,都用于在全国各地购买写字楼、住宅和股权。

彭少勇带领办案人员开展了对赃款的艰难追缴,3年里,调查取证3万余份,案卷材料3米多高,挽回的经济损失达3.6亿元。

之后,彭少勇因工作调整,调离了反贪岗位。但让他揪心的是还有部分赃款没有追回。凭着一个检察官的责任感,他主动申请继续领导该案追赃工作。

7年间,彭少勇利用办案出差等机会跑了十几个省,又追缴赃款近2亿元,目前尚未追缴的数额已不足400万元。

“我下定决心锲而不舍追下去,一定要将全部款项悉数追回。这起案件前后追赃10年,让我对检察职业有了进一步的感悟,那就是身为执法者,不仅要主动办案,更要执着坚守、有始有终地办好案”。彭少勇说。

“个案的成功只是一时的闪光”

在同事眼中,彭少勇是个胸襟豁达、待人热情的老大哥,由于他业余爱好打乒乓球,大家都认为他的身体很健康。事实上,五十出头的彭少勇,始终承受着病痛的折磨,他曾因脊髓空洞症而手术去除枕骨4cm×4cm、右半身痛觉和温觉完全丧失、膝盖半月板磨坏不能爬楼梯、每半年要碎一次肾结石。

疾病并没有将彭少勇击垮。每当感到工作压力大时,他“心中燃烧的那团守望正义的火焰”就会支撑着他。

2009年,云南“躲猫猫”事件成为舆论热点。此时,保定市某看守所也有一名在押人员死亡。死亡后,身高1.7米的青年男子尸重只有37公斤,身上有30多处伤痕。

当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质疑死因,多次上访。彭少勇受命核查此案,当时他就暗下决心,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既不能让犯人屈死,也不能让狱警蒙冤。

核查开始后,办案人员及时发布检察机关介入的消息,更新案件侦办进展,公开透明办案。同时,与死者家属和律师深入交流,稳定家属情绪。

彭少勇带领同事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在最短时间内查明了真相:死者一直身体虚弱,由急性肺炎引起肾衰竭,医治不及时导致死亡。身上30多处伤痕有20多处是尸斑,剩下的是晚上偷同监犯人食物时被打的。他们立即对狱医立案,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向家属详细说明案情后,使家属由之前的质疑变成了理解,最后还送来了锦旗。

“个案的成功只是一时的闪光,”彭少勇对自己办理过的每一个大案、要案有着清醒的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需要科学的法治理念和健全的制度机制来保障。”

这些年,彭少勇带领他的同事努力超越流水线办案模式,牵头制定了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等制度,均为河北省首创,提升了司法公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彭少勇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4年荣获河北省“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15年被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

纷至沓来的荣誉,让彭少勇有了更多的担当和责任:“我始终把守望正义作为自己的毕生信念,强化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维护法治权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让人民群众从自己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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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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