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盱眙县房产局原局长韩绍努、原党委书记胡克伟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后,“摇身一变”成为当地房地产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顾问,两人三年违规领取酬金40余万元。此事由当地群众举报后被淮安市纪委立案查处,目前违规所得已被全额追缴。
这是江苏省淮安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兼(任)职取酬专项治理的一个例子。今年以来,淮安市共收缴违规兼(任)职取酬金额1263万元,市纪委立案11起,10人受到纪律处分,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据介绍,今年年初,淮安市纪委出台违规在企业兼(任)职取酬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清理规范全市党员干部在企业兼(任)职行为,同时依纪依规收缴违规取酬、获取的股权或其他额外利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专项治理分为申报公示、组织核查、清退处理三个阶段。该市党员干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当地纪委申报在企业兼(任)职及取酬情况,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在本单位公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核查小组,通过查账、调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填报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有违规兼(任)职取酬行为的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足额退缴违规所得。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填报、整改到位,并将违规所得按期足额上缴的,免于处理;对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对于对抗组织清理、拒不退缴违规取酬的,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截至目前,淮安市共有1334名县处级干部、7916名乡科级干部填报相关情况,其中708人有兼职行为,341人取酬,11人因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被立案调查。该市清河区纪委在核查中发现该区财政局副局长黄锡权不如实上报取酬情况,还“顺藤摸瓜”发现其受贿问题线索,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葛平表示,该市旨在通过专项治理进行一次全面纪律教育、纠正一批突出违规现象。接下来,淮安市将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管。(程晓峰 吴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