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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第七至第十巡视组向社会公开巡视情况反馈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巡视问题整改

2015年10月09日09:50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巡视问题整改

  近日,省委今年第二轮巡视工作结束,13个巡视组对26个单位进行了巡视。巡视组都已向被巡视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被巡视单位党委“一把手”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扎实整改。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巡视公开工作的意见》,巡视反馈情况要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除按有关工作要求不予公开的外,原则上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

  日前,省委巡视办通过《南方日报》向社会公开本轮巡视第一至第六巡视组反馈情况。现公开第七至第十巡视组的反馈情况。

  第七巡视组

  向广州反馈情况

  5月21日至8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州市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为,以任学锋同志为班长的市委领导班子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对万庆良、曹鉴燎作出的处理决定,坚定不移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市纪委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切实落实监督责任,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两个责任”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对一些领域和行业长期存在的腐败问题监督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镇村干部存在问题仍然偏多。二是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部分区“一把手”腐败问题突出,有的国有企业腐败触目惊心,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时有发生,特别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尚未根除。四是选人用人机制和“三超两乱”治理情况仍有待完善,部分地区或单位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案件处于上升态势。

  巡视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切实选好配强班子,特别重视各区领导班子、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以及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配备。三是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问题要抓好专项整治。四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简政放权,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第七巡视组

  向广州市越秀区反馈情况

  6月10日至8月1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州市越秀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为,换届以来,越秀区党政领导班子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领域监管存在漏洞引发腐败案件。个别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严重;垂直部门权力过大,监管缺失,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靠山吃山的情况仍较突出,公有物业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以权谋私现象。基层腐败问题不容忽视,小官贪腐现象仍较严重。二是基层社区仍存在廉政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贪腐案件和群众上访时有发生。三是“四风”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顶风违纪,公款旅游,违规开支、超标配房。一些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极少数干部放弃党性原则,放纵个人欲望,腐化堕落。四是选人用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机构改革后区直部门纪委书记兼任单位副职,分管工作过多,削弱了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干部“三超两乱”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

  巡视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干部管理。

  第八巡视组

  向中山反馈情况

  5月15日至7月1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山市进行巡视。巡视组认为,2012年换届以来,中山市党政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战略,幸福和美中山建设迈出新步伐。市委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主体责任。

  但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基层党委忽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只挂帅不出征”和“一岗双责”流于形式的现象;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不清,力量薄弱,“三转”工作滞后;存在小官巨贪、村官贪腐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仍需继续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违规发放红包和福利津贴,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吃喝之风禁而不止,个别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并进行私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规范严谨,个别干部违规选拔、带病提拔;个别单位选人用人跑风漏气、拉票助选,全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数量较多,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不够齐全。公有资金违规出借问题比较突出,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廉政风险。用地形势严峻,“大项目落地难”,土地腐败案件仍较突出。部分干部缺乏工作激情和担当精神,存在小富即安、“为官不为”现象,工作作风亟待加强。对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四是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处理好相关重点难点问题。

  第八巡视组

  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馈情况

  7月16日至8月1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社保局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为,省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为主线,狠抓工作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实现了保值增值,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稳定器”“安全网”的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所缺失,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个别领导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未按照组织原则处理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存在违规装修办公楼问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对《条例》理解掌握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干部轮岗随意性大且过于频繁;依纪依法办理社保经办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存在未严格执行上级有明文规定的政策法规,没有依法依规开展社保经办工作,造成社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居高不下;一些事项草率决策,造成严重浪费;对地市、县社保经办业务指导不够;社保信息系统待遇发放功能不够完善,业务信息存在隐患等问题。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干部群众反映个别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决纠正和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四是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对现行省社保基金局体制调研,适应党政机关养老金并轨的新要求。

  第九巡视组

  向潮州反馈情况

  5月中旬至7月上旬,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潮州市开展了巡视检查。巡视组认为,近年来潮州市在贯彻上级决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市委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土地出让、工程招标、国有资产处置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选人用人存在风气和导向问题,带病提拔、买官卖官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单位顶风违纪滥发津补贴问题多发。苍蝇式腐败、蚕食农村土地现象较为突出。部分领导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继续收受“红包”礼金;有的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项目违规决策;有的直接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六点意见建议: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核查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禁领导干部个人插手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处置。严禁领导干部官商勾结、官官勾结,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四是整顿干部队伍风气。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滥发津补贴行为。五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六是专项整治农村违法用地问题。

  第九巡视组

  向潮州市湘桥区反馈情况

  7月上旬至8月中旬,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潮州市湘桥区开展了巡视检查。巡视组认为,近年来湘桥区能够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专项问题整治、述责述廉述德、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推进区党风廉政建设。

  但区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区纪委监督责任缺位,作用弱化,职能部门“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多发。“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重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研究具体问题的过程方法不够科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滥发津补贴问题较多,公务接待费用较高。基层干部队伍“四风”问题较严重,一些镇街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些基层公务人员能力水平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自律性较差,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较为突出。农村“三资”管理滞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占村民集体利益现象较为严重。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第十巡视组

  向清远反馈情况

  5月21日至8月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清远市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为,本届清远市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待加强,执纪问责偏宽偏软,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多名历任及现任市各级领导干部亲属在清远经商办企业。有的领导干部通过违规干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为亲属谋取私利;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部分领导干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和规定,顶风违纪,收受红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和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等问题仍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突出,“带病提拔”情况时有发生,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宽。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省纪委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二是加强对关键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第十巡视组

  向清远市佛冈县反馈情况

  6月1日至8月7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清远市佛冈县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为,佛冈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取得一些进展和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少,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县纪委监督责任有所缺失,尚未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保护、土地转让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近年来腐败案件集中频发,存在监管和腐败漏洞。有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顶风违纪收受红包礼金;有的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不当利益。部分县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形式主义,一些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数量较多。个别领导干部政治纪律较差。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县委要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好“两个责任”,抓早抓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县纪委要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加大对不正之风的惩治力度,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记者 赵杨 通讯员 吴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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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放、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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