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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执纪者自身建设更要过硬

任泽民

2015年09月29日10: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执纪者自身建设更要过硬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支持,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内部监督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

  日前,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为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自身建设更要过硬。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全面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强化“六个意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强化忠诚意识,对党要忠

  对党忠诚是党性修养的核心问题,是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根本要求。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由对党绝对忠诚的人来坚守。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对党忠诚,就要思想上坚守。绝对忠诚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必须通过不断的理论学习来培育和巩固。当前,重中之重是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掌握思想精髓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对党忠诚,就要政治上坚定。面对那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等方面不明是非、丧失立场的现象,面对那些在公开场合与中央唱反调的行为,面对那些反腐“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歪理邪说,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抵制,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成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对党忠诚,就要行动上坚决。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强化党章意识,履责要准

  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纪委的职责和权力都是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纪检监察工作“严”到份“实”到位,强化党章意识是根本。一方面,要学懂弄通党章规定,做到内化于心。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常读常学常用党章。尤其要精读、细读党章第四十四条关于纪委职能定位的规定,把三项主要任务牢记在心,须臾不可忘记。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党章履责,做到外化于行。党章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去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层层推进“三转”,就是要解决纪委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等与党章规定不相符合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三转”还存在落实不平衡、效力层层递减的问题,有的还没有从原来框框中跳出来,存在“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要严格对照党章规定,深入推进“三转”,进一步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更多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做到聚焦聚焦再聚焦。

  强化纪律意识,执纪要严

  从严监督执纪是“三严三实”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力保证,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执纪要严,就要深刻认识到纪委是党的纪律执行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必须全面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执纪要严,就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把严肃执纪简单地理解为查办案件,只盯“树木”,不见“森林”。而是要着眼于维护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在严肃查办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拔“烂树”的同时,坚决查处其他类型的违纪行为,治“病树”、正“歪树”。执纪要严,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

  强化担当意识,干事要实

  敢于担当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的神圣使命,敢于负责、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得罪人的工作,不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敢于担当首先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从实践看,腐败蔓延势头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坚持铁面执纪、铁腕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执纪到底,一寸不让,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当前,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纠正“四风”、纪律审查、体制改革等工作,样样都是硬骨头,件件都是急任务,必须立说立行,狠抓落实,让中央顶层设计落地生根。要坚持问题导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办一件成一件。

  强化能力意识,本领要强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仅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必须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的履职能力。深化“三转”的大背景,对干部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切实强化学习意识和能力意识,下大气力苦练内功,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提高监督执纪水平。一方面,要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中增长才干。既要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立场和部署,又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四风”和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心里有底。另一方面,要在学思践悟中提高能力。既要认真、系统地学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以及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又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学思践悟,争取每办一个案子、处置一条问题线索、参与一次监督问责,工作能力都有一次新提升。

  强化表率意识,形象要好

  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督执纪者,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干净干事、做好表率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自觉、主动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警惕各种被“围猎”、触“红线”的风险,在反腐败的前沿阵地树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就要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支持,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的队伍同样存在。内部监督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任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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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放、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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