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抚顺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并在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四风”问题。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抚顺市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调度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对所分管的单位和部门敢抓敢管,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运用媒体、网络、电话、邮箱等为群众搭建畅通便捷的监督平台,针对节前、节中、节后易发多发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不知收敛、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追究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监管不力,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领导责任,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记者 周明崔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