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利剑有了新规。昨天,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发布,明确规定中央巡视组的巡视范围包括“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此前,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区市的四套班子。
旧版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于2009年7月,迄今已5年。中纪委副书记张军就新版条例答记者问时表示,修订条例是因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
巡视人员越权将被追责
对比旧版条例,新条例写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巡视范围、巡视内容、巡视方式均作出重要调整。
而且,新版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
同时明确,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巡视工作人员如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将面临纪律处分等追责。
“指导”改为“领导”
新版条例提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张军表示,此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区市巡视工作是“指导”关系。“指导”改为“领导”,是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
同时明确了巡视组的机构设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同级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同级组织部部长担任。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接受新京报专访时表示,上述调整解决了此前一些省区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不统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指导”改为“领导”,有利于巡视制度发挥异体监督作用。
■ 焦点
巡视范围实现“全覆盖”
旧版条例划定的巡视范围为“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中央巡视组为例,旧版条例规定的范围主要是省区市四套班子。
新版条例在此基础上,还包括省区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的四套班子;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李永忠表示,这意味着中央巡视组的利剑将指向副省级城市以及省级地区的检法部门、党中央部门、人民团体,“这些巡视范围的重大突破,保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巡视‘全覆盖’真正落地”。(记者王姝)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