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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菲律宾6年 主动回国自首

北京市劝返首名外逃贪官

2015年06月16日08:02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本市劝返首名外逃贪官

逃亡菲律宾6年的吕某某,在检察官和家人的多次劝说下,昨天终于回国自首。2009年,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吕某某立案侦查。据悉,吕某某是今年本市首名经劝返回国自首的外逃贪官。140余万元涉案款已经全部退回。

今年57岁的吕某某(男)是北京市人,原是北京某高校下属一家公司的副总裁。2001年至2004年间,其伙同单位另外5名高管成员,共同商议决定采取转移房租收入、隐瞒收支情况的方式,将2100余万元国有资产作为奖金私分给集团员工,其中吕某某个人所得140余万元。2009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吕某某立案侦查。而吕某某本人在2005年已经前往菲律宾。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苗继元介绍,吕某某自2005年去菲律宾后,在2009年之前有多次往返记录,最后一次是当年的6月份,此后再没有入境记录。吕某某一案立案后,检察院不断与其所在公司的纪委以及他的亲朋联系,与吕某某取得沟通。“在2012年之前,这种沟通都是单向的,只是通过中间人传话,吕某某本人始终没有反馈。”苗继元说。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去年。苗继元说,去年,吕某某听闻了“猎狐行动”后,主动与检察院取得联系,表达了想回国的愿望,“我们赶紧把国家的追逃政策、他目前的处境等情况对他进行释法说理,消除他的顾虑,劝解他回国。”苗继元说,这期间与吕某某通过几次电话,但次数不多,同时也通过联系其弟弟,不断地说服他回来自首。去年年底,吕某某将140余万元涉案款汇到了海淀检察院的赃款赃物账户上。今年6月初,吕某某订了回国的机票。昨天,吕某某按约定回国,下了飞机后,主动拨打了检察官的电话。

“你能回来,已经迈出了正确的第一步,既然已经落地了,那你的一颗心也应该落地了,应该放下心里所有的负担。”在机场见到吕某某后,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花蕊继续耐心劝说。花蕊告诉吕某某,投案自首只是第一步,作为本市首个从境外回来自首的人,一定要抓住机会,如实坦白自己的案情。

最终,检察机关根据吕某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且有回国自首的客观情况,依法向其宣布了取保候审的决定。检方也呼吁该案中仍然在逃的该集团公司总裁叶某某早日回国投案自首。

马上就访

吕某某:面对中国学生心里压力很大

昨天,记者见到了回国自首后的吕某某。吕某某个子挺高,身形也比较健硕,但整个人看上去很憔悴。说到决定回国时,他声音哽咽,双眼通红:“其实一早就想回来了,在外面这么多年,心里压力很大,特别惭愧。”

吕某某告诉记者,之前儿子上学,一家人就一起去了菲律宾,后来儿子上完学就回国了,只剩自己一个人在那边。在菲律宾的这几年,他生活得还行,在外面教书,主要教金融和经济,但自始至终,他的内心还是很纠结的,也觉得非常惭愧。“每天都面对着学生,还有来自中国的学生,心里面压力很大。”

吕某某说,去年他看到了“猎狐行动”的消息,就主动和检察院取得了联系,并退回赃款写了自首信。“其实早就想回来了,后来生了一场病,又骨折了,所以拖到了现在。”在国外时,吕某某在新闻里看到了自己被通缉的消息,虽然没有点他的名,但他知道说的就是自己,也更加意识到自己触犯了法律,希望能回国自首。

在菲律宾逃亡的日子,吕某某长期和家人分居两地,昨天下了飞机,他说自己的第一感觉是“很亲切,感觉北京变化很大”,他也觉得对不起家人。逃亡期间,吕某某的家人也一直对其进行劝说,劝他早日回国把事情解决。(记者 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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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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