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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报告有关事项延伸至科级干部

未如实填报者不被提拔重用

2015年06月08日14: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广安市纪检监察系统报告有关事项延伸至科级干部

笔者6月5日从四川省广安市纪委获悉,该市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全市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范围从县处级延伸至科级干部。《通知》要求,凡报告内容与核查情况不符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重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据了解,广安市纪委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级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全面组织核查。这是该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又一创新举措。

此次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在市、县、乡三级同步启动,涉及近700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其中,专职科级、副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均纳入个人事项报告和核查范围。报告事项涵盖本人基本情况,婚姻变化及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情况,房产资产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投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等多个方面。

市、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分级建立个人报告事项登记台账,全面准确录入干部信息。同时,组建核查工作组,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人事、住建、民政、工商和公安等部门一道,集中3个月时间对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填报的个人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市纪委督查组进行随机抽查复核,确保干部如实填报。对隐瞒不报、未如实申报的,不提拔重用、不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秦郑敏 杜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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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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