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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黑手” 关紧“铁闸”

中央巡视之后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工作扫描

2015年06月02日10: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斩断“黑手” 关紧“铁闸”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

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极为重视。近年来,一系列惠农支农政策的出台,让农民群众看到了新希望,享受到了“红利”。然而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涉农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影响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

在2014年中央第一轮巡视中,中央巡视组指出了甘肃、宁夏等地在涉农资金监管和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斩断伸向涉农资金的“黑手”,关紧看管涉农资金的“铁闸”,有关地区和部门正在积极行动。

监管缺位,涉农资金沦为人见人馋的“唐僧肉”

“对国家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私存私放等问题时有发生”;“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多发”——

这是去年中央第一轮巡视之后,中央第一巡视组和第三巡视组分别向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反馈的情况。

实际上,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不仅仅局限在上述两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去年1至7月份,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涉农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人员共有11020人,占同期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人数的近四成。涉农资金经手环节层层腐败,俨如人见人馋的“唐僧肉”,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一些腐败官员纷纷钻政策空子,大肆套取涉农补贴,造成国家资金严重流失。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表示,涉农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一般侵害的是农民利益,这部分群体的维权意识、监督意识并不强,导致该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虽然高发,但社会关注度却不是很高,甚至有“小打小闹”、“都是小钱”的印象。事实上,一些案件的涉案金额并非不起眼的“小数目”。

去年北京市在中央巡视之后查处的一系列“小官巨腐”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其中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更是挪用资金1亿多元。

据统计,涉农资金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生在县、乡、村三级,既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农村干部,也有乡镇站所工作人员,还有部分县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及领域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植养殖业项目、扶贫项目等多个方面,涉及财政、农业、民政、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

违纪违法手段也花样百出——有的采取无中生有、伪造材料的方式,虚报冒领补偿款项;有的通过重复登记、申报有关项目,套取国家的扶贫资金;有的虚列支出,中饱私囊;有的以发奖金补贴、列支招待费的名义私分公款,等等。

“造成该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原因主要有:涉农资金涉及的层级多,分配使用上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寻租空间大;管理多头,涉农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交叉;财政、发改、扶贫等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导致涉农资金存在监管盲区。”贺夏蓉认为。

立行立改,向涉农资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

“对古浪、西和、广河三县违规管理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进行了查处,处理相关责任人15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2人,诫勉谈话48人,组织处理39人。”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甘肃省迅速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活动,查找和纠正涉农补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扶贫、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恶意套取、挤占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分级交办,并督促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快速查处,去年7至8月共查处涉农资金违纪违法案件61起。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了一批涉及民生项目的专项资金目录、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地方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中央层面也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4月14日,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会上强调,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是当前“三农”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坚决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据了解,此次会议部署了为期半年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的使用管理情况;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行动实行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

“从已经查处的涉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许多问题出在违反财经纪律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严肃查处涉农领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的新局面。对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深入检查整改情况,仍未整改处理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在此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查漏补缺,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改革

从中央巡视组的报告以及近年来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看,目前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仍然存在不足和漏洞。

“应大力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建立监督到位、管用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出要求。

——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从2015年起,除个别不适合下放审批权限的外,绝大部分项目审批权限都要下放到县,由县级政府依据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自主确定扶持项目。

——强化地方监管责任。各地要尽快建立与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承担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责任。省、市两级政府要将工作重心转变到强化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上来,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

——健全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部门应将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县级政府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继续坚持和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

——构建全面监管体系。财政部、审计署以及其他资金使用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追踪问效,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监督。要利用好乡镇财政、村基层组织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引导扶贫对象积极主动参与资金项目管理。

甘肃省在整改涉农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建立了省市县乡全过程、全方位、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和机制。修订了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两个制度性文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机制。

“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还应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落实村务公开,将涉农资金的分配、流向、使用效果等明细账都晒出来,推动涉农资金的‘阳光运行’。”贺夏蓉表示。(记者 何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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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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