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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腐败特点及应对策略

帅学仁

2015年05月26日10: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历史上,家族中握有一定公权力的官员经常要面临国法社稷与宗法人情的考验,为公与为私的抉择,导致了历史上治家典范和家族腐败现象并存

家族腐败正是公共权力的私人异化,治理家族腐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抓早抓小、系统治理、制度配套,多管齐下

从近年查办案件具体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职务犯罪时,往往与其“身边人”相互串联勾结,进而呈现出腐败“家族化”的特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案就是典型的家族腐败,其在忏悔录中说,“家就是权钱交易所,我本人就是权钱交易所所长,不仅全家老少参与腐败,也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政治生态。”

在中国传统秩序中,家族成员之间对于亲情伦理的维系构成了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历史上,家族中握有一定公权力的官员经常要面临国法社稷与宗法人情的考验,为公与为私的不同抉择,导致了治家典范和家族腐败现象并存。在当前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结合查办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何对家族腐败这一痼疾进行研析治理,显得尤为必要。

家族腐败的成因及类型

长期以来,提及腐败往往都归咎于制度缺失,容易陷入“制度决定论”的陷阱。诚然,制度的笼子十分重要,但是在具体的成因分析中,特别是某一类型的案件研究上,有必要将关口前移,着重从思想及心理上找到切入点。例如,在家族腐败案件中,从他们的腐败轨迹看,有相当比例的领导干部都是思想观念发生扭曲异化,导致“三观”不正。

首先是权力观扭曲。在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下,多数领导干部的成长都经历了相对艰辛的路程,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到了一定阶段,有的产生成本付出后寻求回报的心理,权力欲望渐渐地根深蒂固。有的出身底层的领导干部,曾经的贫穷生活带来强烈的畏惧感,内心渴望光耀门楣,由此产生权力寻租的原始驱动力。

其次是亲情观变形。传统的家族本位、人情社会,使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成为潜规则。通常,当一个人掌握一定权力时,其亲人和家族理所当然地认为要沾点光,谋求便利。如果此时领导干部不能把握住原则,私情超越公法,思想防线必定失守。

再次是价值观偏离。纵观相关案件剖析,不少领导干部起初尚能担当有为,甘于奉献,但随着上升节奏放缓,年龄到点,或者是目睹一些不良风气后,认为自己吃亏了,开始为自己铺后路,滋生“靠金钱铺路,让权力变现”的错误思想,进而在亲属间培养权钱交易代理人。

家族腐败因结成利益共同体,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上,为规避风险,实现权力寻租,家族腐败更趋于隐蔽化、效率化,逐步从初始阶段的“一人荫庇,多人受益”,发展成为多种模式共存。

代理型。家族中有一名核心成员身居官位,执掌一定的公权力和公共资源,通过施惠于商人和下属,暗示给予其亲属便利,使家族成员充当掮客,成为权力寻租代理人。在这种模式中,大多是处于单线传承的状态。

抱团型。家族中有多人担任领导干部,在各自不同领域进行利益交换变现,如在人事任免和项目招投标上搞暗箱操作。在这种模式中,腐败层层繁衍到整个家族,从一般的父子间的单线传承,升级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合作型。家庭成员搞“一家两制”,官商勾结,共谋利益。如国土、水利等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其土地拍卖和水利资金拨付往往数额巨大,家族成员之间通过开办夫妻公司围标串标揽业务、接项目,按照约定进行利益分成。在这种模式中,单个家族的权力形成一定规模,并呈现利益集团盘根错节的态势。

家族腐败特点及防治策略

稳固化特点。因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固,同伙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机会很小,在很长一段时期都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这就使得一些人热衷于进行风险较小的“曲线腐败”。加之家族腐败发生在其权力掌控领域之内,不需要生产成本或者前期投资,可谓是低成本高回报,在腐败动机上充满动力,一旦沾染,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结成固定的利益输送同盟。

规模化特点。因为具备“成本低、动力足”的特性,家族腐败先天具有掠夺财富的“疯狂性”,其目标不仅仅是为“自己谋私利”,而是为“子孙后代谋幸福”,一荣俱荣。从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这类案件往往不但蚕食公共资金、公共资产,而且向侵吞资本、资源转变,同时会影响一大片,带坏一大批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严重。

隐蔽化特点。相对于一般的腐败形式,家族腐败行为具有间接性和排他性,亲情和血缘的纽带使得这个利益堡垒异常稳固,短时间很难找到突破口。纵使东窗事发,家族成员之间也往往会订立攻守同盟,采取串供、伪证等来掩盖事实,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究其本质,家族腐败正是公共权力的私人异化,治理家族腐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当前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抓早抓小。一方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从领导干部“身边人”抓起,加强正面教育特别是纪律教育,积极培养“廉内助”,打造“廉洁家庭”;开展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始终紧绷廉洁防线。另一方面,在研究家族腐败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研判收集问题线索,注重防患于未然,牢牢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将家族腐败的可能降至最低。

系统治理。针对家族腐败的成因特点,一方面开展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个人事项报告、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等各项工作,确保协调有序推进,结合信访举报信息,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坚持从严处理弄虚作假行为,深挖相关问题线索。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综合开展招投标、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公开权力运行,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压缩家族腐败的施展空间。

制度配套。对照家族腐败的模式趋势,在制度层面进行查漏补缺,一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健全完善,例如探索进一步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厉惩治利益冲突行为。另一方面,按照新的任务要求,在制度设计上下功夫,例如监督惩戒方面,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探索试点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在责任追究上,充分发挥组织成员之间互相监督、自我管理的约束机制,将反腐败制度建设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纪委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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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崔小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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