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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执行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

施新华 李伟

2015年05月18日14: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江西 执行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

“陈祥云因为一个小小的‘红包’被免职,我们要引以为戒啊!”5月15日,记者在江西省直机关采访时感受到,这件事给众多党员干部带来了警醒,大家心中的纪律之弦绷得更紧了。

据了解,4月27日,江西省纪委作出关于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顶风违纪收受“红包”被给予免职和党内警告处分的通报。这则消息,在当地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陈祥云是继省农业厅党委委员、省畜牧兽医局局长黄峰岩之后,因收“红包”丢“官帽”的第二个厅局级领导干部。

陈祥云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视野,始于2014年10月省纪委工作人员查办的另外一起案件。在这起案件中,涉案人员王某某和省地矿局(陈祥云2009年2月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系统其他干部都牵涉其中。得知王某某被查,曾于2014年春节前收受王某某2万元“红包”的陈祥云担心事情败露,随即委托他人将2万元钱上交到了省财政。

“一直拖到相关案件发生才‘想起’上交,陈祥云的‘自救’行动来得太迟了。”办案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出于‘侥幸’心理的自保行为。”

为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干部,从2013年9月开始至2014年2月,江西省分两个阶段,针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全省公职人员开展了“红包”专项治理活动。

活动给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留足了空间,对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者,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处分;对于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不收敛不收手、依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的,一律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在活动自查自纠期间,一大批党员干部珍惜组织关爱,进行“自查自救”。

之前,王某某曾于2011年、2012年春节前,分别送给陈祥云1万元“红包”。对这2万元钱,陈祥云在活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缴。

“主动上缴前两次收受的‘红包’,陈祥云本来可以免予处分,但在2014年春节前,他竟顶风违纪、再次收受‘红包’,显然是对党纪党规的漠视。对这种明知故犯、违纪违规行为,党纪党规是不能容忍的。”江西省纪委相关负责人称,对陈祥云的查处,就是通过管住“关键少数”,来影响大多数,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绝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据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份,在回复江西省委组织部征求拟提拔干部人员意见过程中,他们曾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其中一名干部存在收受2000元“红包”的问题。

经查实,此人确实收受了2000元“红包”,但在“红包”专项治理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就已主动上交,还出示了存根凭证作为佐证。基于此,江西省纪委向江西省委建议不影响提拔使用。目前,此人已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

“若当时我纪律意识再强硬些,态度再坚决些,王某某也不敢反复送钱给我。如果在自查自纠期间全部上交,也不会错失良机。处分是对我的保护,在我还未酿成大错前拉了一把……”陈祥云后来对办案人员悔悟地说。

据介绍,该省自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以来,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1.47亿元,查处“红包”问题112个、处理149人,省纪委先后11次通报曝光19起典型案例,先后免职33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8人。

“有的人认为陈祥云工作积极,业务精湛,对他应网开一面;还有人认为培养一名厅级干部不容易,处理他社会效果不一定好。”对此,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语气坚定地表示,纪律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论你的职务有多高、你平时工作表现有多优秀,只要你是干部、公职人员,收了“红包”,就要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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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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