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检查组在冠豸山景区管委会检查发票。记者 瞿芃 摄
对于福建省连城县而言,冠豸山就是全县的一张名片。
5月3日15时,记者跟随连城县纪委牵头的检查组,抵达冠豸山景区。此行目的,就是查“门票”,看有无公款购票或“打白条”。
开局便出乎意料。与洪坑土楼等景区不同的是,冠豸山景区售票窗口的发票查询系统,虽能显示每笔购票金额、时间等要素,但付款方一栏均为“游客”,无从判断姓“公”还是姓“私”。对此,景区石门湖管理站负责人解释说,景区门票均盖有税务章,已含税,门票即发票。
这样的“发票”显然难以用于公款报销。在被问及是否可以公务接待“打白条”时,该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可以”、“没有”,并愿意“签字背书”。
为验证该负责人的“一面之词”,检查组决定:“去地税局查!”
16时许,检查组“突袭”县地税局,并在查询发票前,“捎带”对该局公车入库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一番“捣鼓”后,检查组遗憾地发现,通过“福建地税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只能看到门票销售发票的金额、开票人、开票时间等,仍查询不到付款方。
这时,从家里赶来帮忙的一位地税业务骨干分析说,门票式发票肯定报销不了,要报销只能拿着“门票”去“豸龙公司”换普通发票。不过,由于该公司在地税领取的是手撕发票,地税的系统里也查不到,只能去公司查。
17时,检查组“满怀希望”地赶到连城县豸龙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没想到等公司财务人员来后,“希望之火”再次被浇灭。
据她介绍,该公司不负责景区发票业务,要查得去景区管委会。
抱着一查到底的决心,17时45分,检查组又来到冠豸山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给一些合作的旅行社和电商开手撕发票,有的还是月结的,没有拿“门票”换发票的情况。
“门票已经含税了,换发票就得二次扣税,我们总不能扣两次税吧。”该负责人表示,即使想公款报销,也只能由报销单位去找旅行社“想办法”。
检查组随后查验了管委会提供的近期手撕发票记录,未发现嫌疑。
虽然没能查出问题,但检查组仍不敢大意。大家讨论出几个“注意事项”——
通过旅行社买票、报销,怎么查?
花钱买门票,却通过“办公用品”等其他名目报销,怎么查?
不买票,直接“打白条”甚至“打电话”,怎么查?
“我们对相关情况掌握不够,害得大家走了弯路。”回去的路上,检查组一位同志自责道。(记者 瞿芃)